- 索 引 号:QZ13109-0101-2024-00002
- 备注/文号:泉台管综应〔2024〕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12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化工和危化品企业
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办:
现将《泉州台商投资区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023年12月20日8时14分,泉港石化园区中化学天辰(泉州)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装置试运行时发生火情,导致1人受伤,事故初步原因为环氧丙烷生产装置中的粗环氧丙烷缓冲罐超压引起法兰泄漏,并引起分离单元中的甲醇、丙烯、粗环氧丙烷燃烧。2023年12月19日15时25分,银川北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咔唑车间5层发生着火事故,无人员伤亡,初步原因分析:企业未经设计,在咔唑车间5层蒽菲溶释釜出口管线增加旁路管线(DN50),在电焊作业过程中疑似作业人员误触碰底部放空阀(DN40)手柄,导致阀门部分开启,管道中的混合溶剂和蒽菲馏分流出,遇高温焊渣或明火引发着火。12月22日8时50分,四川川东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合成车间发生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初步原因分析:企业将原用于生产双酚F的磷酸蒸馏装置,擅自变更为甲苯蒸馏回收设备,未全面辨识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操作工人在使用滤布和塑料漏斗对回收的甲苯装桶时,因甲苯流动产生静电,导致桶内甲苯闪燃。12月23日9时25分,中国石化齐鲁分公司烯烃厂裂解装置裂解气压缩机五段出口洗苯塔回流罐法兰突发泄漏,泄漏的裂解气着火,造成1名承包商人员死亡,4名承包商人员受伤。事故暴露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为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确保全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根据各级部署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1月28日在全区开展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摆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突出位置,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督促各化工和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排查与整改各类事故隐患,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坚决遏制一般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排查整治范围
全区所有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排查范围,确定企业名单。
三、排查整治方式
(一)企业自查: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5日,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开展自查自改,形成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
(二)乡镇全覆盖检查:2024年1月16日至1月19日,各乡镇根据各自实际,可采取联合检查、单独检查等方式,组织执法力量和有关专家,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将适时联合乡镇对辖区企业进行检查。
(三)市级抽查:2024年1月20日至1月28日,市应急管理局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核查。
四、排查整治内容
(一)关键装置方面。聚焦设备带“病”运行、泄漏管理,重点排查整治企业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是否存在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工艺或安全仪表报警时是否能够及时处置,安全设施和安全联锁是否正常投用,是否存在“带病”运行等情况;是否强化危险化学品泄漏安全管理,开展泄漏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
(二)重大事故隐患方面。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泉州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进行排查整治。
(三)事故易发环节方面。聚焦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检修作业和外来施工队伍、变更管理等环节,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发生。重点排查整治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元旦”等节日期间是否严格落实“原则上不安排动火及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要求;承包商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双方是否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检修作业方案及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好检修作业全过程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实施变更前是否对变更过程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
(四)高危细分领域方面。聚焦硝化、过氧化等高危细分领域企业是否按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完善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实施分类整治;是否对照前期专家指导服务交办的问题逐条评估整改效果,建立自评报告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安排,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抓落实,并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制定详细的排查整治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时限和责任人。
(二)确保检查实效。要配齐配强业务骨干,认真细致地开展排查检查工作。要严格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准绳,以企业实际存在的事实情况为依据,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人员、关键环节的检查,要严谨细致,不放过任何一处线索,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力求检查全面、深入、彻底,确保工作实效。
(三)严格执法处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督促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涉嫌违法的,要当场启动调查程序,对关键性、时效性证据进行固定,涉及无权限处罚事项及时报送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查处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和使用。
(四)加强调度通报。排查整治期间,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将不定期进行调度,统计并通报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排查整治情况。各乡镇要及时分析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2024年2月2日前将《泉州台商投资区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和工作总结报送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林琳;联系电话:27395529;邮箱:a27398830@126.com)
附件:泉州市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
附件
泉州台商投资区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
乡(镇):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生产 经营 单位 总数 |
组织开展排查整治情况 |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执法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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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排查整治组 |
参加 人员 |
检查单位和场所 |
排查发现隐患数 |
已完成整改隐患数 |
限期整改 |
停产停业整改 |
取缔关闭 |
罚款 |
其他 行政 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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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
其中 执法服务 |
其中 专家 服务 |
总数 |
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总数 |
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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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
(个) |
(个) |
(个) |
(人次) |
(家)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家) |
(家) |
(家) |
(万元)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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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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