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9-0101-2022-00021
    • 备注/文号:泉台管综应〔2022〕3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04
    【安全生产】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防风险 保安全 迎二十大”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时间:2022-11-04 09:02

      关于印发“防风险 保安全 迎二十大”矿山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办:

      现将《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防风险 保安全 迎二十大”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2022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防风险 保安全 迎二十大”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9月23日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我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吸取各类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烟花爆竹等行业重大安全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各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摆到最重要的位置,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立足我区安全生产实际,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切实落实安全风险防范责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重点防控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整治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整治重点

      督促企业依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持“有患必除,除患务尽”。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辨识;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等问题。

      (二)非煤矿山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不按设计建设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山实施关闭前突击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露天矿山、排土场高陡边坡监测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三)冶金等工贸行业整治重点

      针对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特点,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切实抓好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要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要进一步巩固“百日清零”整治行动,继续深入开展粉尘涉爆企业、有限空间等专项整治。有限空间:重点围绕“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要重点督促其认真落实有限空间管理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有限空间辨识、安全培训或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审批、检测、监护等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对涉及外包工程的,企业要统一进行协调与管理,要严把施工队伍的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书,严禁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同时要按《安全生产法》规定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粉尘涉爆:重点整治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等四个方面的6项重点事故隐患,粉尘防爆安全管理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粉尘作业场所的通风、防尘、防火、防爆、防雷等安全措施不落实,个体防护用品配备、佩戴不到位,除尘设备的检查、检修和维护不到位。

      (四)烟花爆竹整治重点

      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布点规划,严格烟花爆竹行政许可,严把准入关,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条件审查把关,对不符合标准和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认真贯彻落实《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深化烟花爆竹经营环节专项治理,严格落实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工作要求,坚决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从严查处未经许可零售烟花爆竹行为,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四、检查整治时间和方式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10月31日。

      (二)检查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整改与乡镇检查、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企业自查。各乡镇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

      2、检查抽查。各乡镇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履行好监管职责,推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工业、烟花爆竹等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要针对重点和薄弱环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上报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严厉打击、及时查处,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乡镇要充分认识此次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隐患排查整治的重要意义,全面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检查重点、人员和相关责任,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二)即查即改,消除隐患。检查人员要认真对照企业隐患上报情况,对企业的落实隐患的情况进行检查核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三)加强值守,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和有关企业要落实二十大期间值班制度,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及时报送有关安全生产信息。有关企业要加强员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应急准备,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各乡镇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含附件2)于10月15日、20日、25日、30日分别报送1次至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0595-27559733,邮箱:a27398830@126.com。

      附件:1.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冶金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自查(检查)参考表格

      2.安全生产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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