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9-0101-2020-00010
- 备注/文号:泉城管台〔2020〕1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城市管理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03
机关各科室、各执法中队:
现将《2020年春季学期校园周边流动摊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分局
2020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学期校园周边
流动摊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省、市、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相关春节学期中小学开学工作会议精神,自4月7日起,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为学校)将陆续开学,为配合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加强疫情期间校园周边流动摊点整治,我局决定开展全区校园周边占道经营的餐饮流动摊点及店外店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吕培育局长为组长,黄金坠副局长、陈福明主任科员为副组长,各科室、执法中队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执法综合科,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整治行动。
二、整治时间
(一)4月7日前完成高中(包含中校)开学前的专项整治,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二)初中学校、小学、幼儿园的专项整治以我区发布的开学时间为准。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强巡查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学校开学前组织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专项整治,并将已开学的学校列为日常巡查监管的重要节点,落实监管责任人,严格落实节点守点、动态巡查制度,特别是上下学时段的巡查监管,及时取缔校园周边各种流动摊点、尤其是涉及食品安全的餐饮流动摊点。
(二)严格执法处罚。疫情期间,各乡镇执法中队每周至少组织2次以上的专项整治,依法依规取缔校园周边200米内所有占道经营的餐饮流动摊点,及时查纠校园周边店外店经营,并依法进行处罚;对屡教不改者,坚决实施顶格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0春季学期各类学校开学正逢疫情防控时期,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确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治任务,明确责任人,把辖区内校园纳入重点节点管理,做到“定时、定人、定责”,要加强与学校的沟通联系,协调学校保安和辖区乡镇、村工作人员配合整治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保持校园周边的良好秩序。
(二)加强巡查督导。分局将组织督导巡查,不定期抽查节点守点和专项整治情况,对抽查发现未按时完成整治工作、整治不到位及守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乡镇执法中队认真做好相关内业材料的收集工作,并于每周周五上午11点前报送本周工作情况表(附件)。
(联系人:连少斌,联系电话:18160909062,邮箱:zhk27308236@163.com)
附件:2020年春季学期校园周边流动摊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分局 2020年4月3日印发 |
单位 |
出动工作人员 (人) |
组织集中整治 (次) |
取缔流动摊点(处) |
纠正餐饮店外店(户) |
立案查处 (件) |
罚款 (元) |
洛阳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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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坂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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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园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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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崎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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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2020年春季学期校园周边流动摊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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