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9-0101-2020-00004
    • 备注/文号:泉城管台〔2020〕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城市管理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13
    【城市管理】泉州市城市管理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分局关于印发全区违法建设“百日大整治” 行动方案通知
    时间:2020-03-13 15:59

      机关各科室、各执法中队:

      为切实抓好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安全管控,加强企业建筑、项目用房等各类房屋安全管理,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现将《泉州市城市管理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分局关于印发全区违法建设“百日大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按时间节点要求报送相关情况。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分局

      2020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区违法建设“百日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鲤城区欣佳酒店“3.7” 楼体坍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违法建设治理,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违法建设“百日大整治” 行动,坚决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自即日起至6月底,集中力量在全区开展违法建设“百日大整治”行动,通过拉网式排查整治,实现辖区内新增违法建设一律拆除,卫星影像图斑逐月清理,全力化解一批历史存量违法建设,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的工作目标。坚决遏制房屋建设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利用违法建设非法牟取利益等现象,并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二、组织机构

      成立违法建设“百日大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吕培育局长为组长,黄金坠副局长、陈福明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分局综合科,黄金坠副局长挂钩洛阳镇、百崎乡,陈福明主任挂钩东园镇、张坂镇。成立督查小组,由直属中队郑培明、梁洪辉担任组长,负责督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各执法中队按照工作职责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分局办公室负责后勤保障工作,执法综合科负责综合协调、收集汇总工作,督查科负责信访举报、法制保障工作,其他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开展工作。

      三、排查范围

      (一)排查方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自查、排查、抽查”的方式,对全区违法建设安全隐患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各中队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对核实的举报线索坚决予以查处。

      (二)排查重点

      全面排查全区范围内所有违反规划的违法建设,重点突出以下八个方面。

      1、改造成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商场超市、旅馆民宿、教育培训、文创健身、餐饮娱乐、工业厂房、私立医院、群租房等公共服务场所的违法建设;

      2、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业园区以及厂区等区域的违法建设;

      3、私自加层或多次改(扩)建的违法建设;

      4、无正规设计、专业施工、竣工验收的违法建设;

      5、钢结构的违法建设;

      6、软弱地基上的违法建设;

      7、审批超期的临时建设;

      8、其他。

      (三)排查步骤

      1.自查。业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3月31日前,各乡镇执法中队要组织业主对照排查标准进行自查,整改自查发现的隐患并如实上报,同时各乡镇执法中队要梳理“两违”项目清单,对2017年以前“两违”及2017年以后“两违”进行收集汇总,开展自查,并将自查表上报至执法综合科胡争艳处。

      2.排查。各乡镇执法中队重点逐栋排查房屋是否存在以上八种“违建”情形,逐一填报《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并录入福建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平台,属“两违”性质的建筑要同步录入福建省“两违”信息平台,并将排查表报送执法综合科胡争艳处。

      3.抽查。各乡镇执法中队要组织抽查,要求每个行政村抽查户数不得少于以下标准:排查出无安全隐患的1户;存在隐患可整改的1至3户;存在重大隐患需拆除的全部抽取。

      四、整治步骤

      从即日起至6月底开展违法建设“百日大整治”行动,行动分为动员部署、调查摸底、集中清理和总结巩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31日前)。各乡镇执法中队按照分局动员部署要求,做好以下几点,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展开。(1)组建工作团队;(2)制定工作方案;(3)逐级明确责任(包括镇街、村居、街道、企业、业主);(4)全面动员部署;(5)违法典型处置;(6)营造工作声势。

      (二)调查摸底阶段(4月30日前)。各乡镇执法中队按照“不漏一处”的要求,启动违法建设调查摸底大排查,形成整治清单,首次摸底台账于4月20日前上报执法综合科胡争艳处,后续增加的摸底台账随整治进度累计上报。(1)逐一摸底调查;(2)逐一梳理问题;(3)逐一登记建档;(4)逐一纳入管理平台。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31日前)。各乡镇执法中队对摸底出来的违法建设实行对单销号管理,下发督促改正通知书,要严格依法处置到位,确保应停尽停、应拆尽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将整治进度和工作开展情况首次于4月30日向执法综合科胡争艳处,以后每周五前报送。(1)形成问题清单;(2)形成处置意见;(3)形成责任清单;(4)逐一执法到位;(5)逐一处置到位。

      (四)督促整改阶段(6月底前)。各乡镇执法中队要全面总结经验做法,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查立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等工作措施贯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全过程。对于企业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配合相关部门按照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工作总结于6月20日前上报执法综合科胡争艳处。

      五、处置整治

      本着“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各执法中队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做到抓紧彻底整治、逐一销号管理,并定期组织对乡镇的房屋安全隐患处置整治情况开展督查。

      (一)新增违建处置。对发现新增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的,要第一时间责令业主停工、清场、封闭、组织拆除,消除隐患;对采用钢结构搭建、存在违章建筑等问题的“三合一”坚决予以停产停业、责令搬离。

      (二)历史违建处置。对历史“两违”要逐一清查核对,落实安全责任,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督促立即整改。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的、砖混的、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的房屋,要边查边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证明的,要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做到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全面消除安全隐患;联系不上业主和使用人的,要立即采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巡查等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责令限期拆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其他类型处置。对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相关手续不齐全的,随意分割空间、改变功能布局,破坏承重结构的群租房等违法建筑,责令业主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自行拆除或者依法组织强制拆除,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由消防救援主管部门责令业主或经营场所实际使用人立即改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改正后,经消防救援主管部门检查符合消防安全使用条件的,方可投入使用。

      六、推进措施

      (一)坚持统筹推进。各执法中队顺势而为,坚决啃下一批久拖不决硬骨头,积极化解存量违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要按照省、市治违工作要求,全力清理2014年省治违信息系统启用以来的违建积案,超时序进度完成下达的治违目标任务。加快卫片影像图斑核查处置,实行图斑逐月清零。要加强层级督导,及时掌握行动进展情况,保障工作的落实。

      (二)严明纪律要求。各执法中队要主动作为,以铁的纪律抓好工作落实,绝不允许推诿扯皮、被动应付,不得以罚代批。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铲除排查发现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三)开展督促检查。各执法中队建立安全隐患信息共享、联动处置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网格化巡查等制度,加强源头防范。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和进展缓慢的乡镇进行通报,对重点隐患实行清单式管理,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

      附件:1、违法建设安全隐患自查记录表

      2、督促改正通知书

      3、“两违”“百日大整治”排查核实情况清单

      4、“两违”“百日大整治”拆除情况清单

      5、“两违”百日大整治“情况汇总表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分局          2020年3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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