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1 16:21

    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qzts.gov.cn)查阅。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联系(地址:滨湖南路大创商厦二楼办公室,邮编:362122,电话:0595-27554321,电子邮ts27390536@163.com)。现将本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我中心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和《办法》,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及公众需求,进一步拓展优化公开渠道、健全完善机制体制,不断完善中心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重视公开制度建设工作。成立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室负责人及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日常办事机构,专人负责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严格落实审查责任,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做到过程留痕,确保无违规发布涉密或不宜公开信息的情形。

    2.加强工作队伍建设。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时修订完《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信息公开指南》,同时采取自学、集中学习、业务讲座和在政务公开栏公布等形式,组织中心全体干部学习条例》《通知》及办法深入开展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加强网站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3.推进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至202012月31日,我中心在泉州台商投资区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24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减2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增26

    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15413396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在公开范围和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拓展完善;二是业务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运用新媒体宣传能力的培训力度,扩宽渠道,健全新媒体发布机制建设,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在信息公开多样性上下功夫。二是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与责任分工,完善工作制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及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讲座、研讨会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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