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14-0101-2025-00163
- 备注/文号:泉台审批路政许〔2025〕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8
申请人:泉州台商投资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杏秀路871-8号
你(单位)于 2025年4月18日提出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申请。
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45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项,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交通行政许可,准予你依法从事下列活动:
确因百崎回族乡下埭村户表改造工程需要,同意你单位在百崎乡下埭村Y208起点桩号K0+568(下埭村委会旁),终点桩号K0+448(鳌山宫旁)长度约120米;二段起点桩号K0+234(鳌山宫旁),终点桩号K0+154,全长约200米,管径DE110,用于埋设给水管道施工。施工结束后由你单位负责修复,许可期限为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5月17日。
实施本许可事项,涉及占用公路路产的赔补偿费用,请你单位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到申请表上邮箱查收相关缴款通知书并缴纳相关费用。
如在确定的时间内未按许可要求履行相关义务,将撤销本许可。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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