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14-0101-2025-00041
- 备注/文号:泉台管环审〔2025〕表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20
公告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审批文号:泉台管环审〔2025〕表 7号
审批时间:2025年1月20日
建设地点:东园镇阳光社区、琅山村
建设单位:东园镇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595-27399958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亲清家园
邮编:362122
附件下载: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阳光社区、琅山村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泉台管环审〔2025〕表7号)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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