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14-0101-2024-00499
    • 备注/文号:泉台管环审〔2024〕表4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01
    【行政许可】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4年11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泉州市泉亮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栏杆生产项目)
    时间:2024-11-01 10:59

      公告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审批文号:泉台管环审〔2024〕表48号       

      审批时间:2024年11月1日

      建设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锦峰村后溪街68号

      建设单位:泉州市泉亮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595-27399958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亲清家园

      邮编:362122

      附件下载: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泉州市泉亮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栏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泉台管环审〔2024〕表48号)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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