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14-0101-2023-00045
- 备注/文号:无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每萃优品(福建)食品有限公司年生产威化饼干200吨、纯巧克力100吨、涂饰类巧克力100吨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示时间: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0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每萃优品(福建)食品有限公司年生产威化饼干200吨、纯巧克力100吨、涂饰类巧克力100吨项目
二、建设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玉埕村埕边1551号
三、建设单位:每萃优品(福建)食品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福建泉州融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租赁泉州市巨龙工艺礼品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厂房总建筑面积3736.25m2,拟招入职工30人(20人住厂),年工作日300天,8小时,年生产威化饼干200吨、纯巧克力100吨、涂饰类巧克力100吨。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项目外排废水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设备清洗水、地坂清洗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主要工艺为“隔油+物化+生化+深度处理”)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项目外排废水经收集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B等级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大气环境:项目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烘烤工序产生的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25m通过1排气筒排放,项目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小型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烤炉)通过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环境: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项目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位于包装车间内,使用建筑面积约30m2),不合格次品、废包装材料、沉降粉尘、废油脂、污泥集中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其中废包装材料委托有关单位回收;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运输、处置;不合格次品、沉降粉尘、污泥及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七、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建设单位采取网络公示(福建环保网),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公众来信、传真、电话或邮件。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27399958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亲清家园
邮编:36212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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