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14-0101-2023-00019
- 备注/文号:泉台管审准入〔2023〕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01
关于重新核准福建省飞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泉台管审准入〔2023〕1号
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28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04〕148号)、《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闽建建[2005]54号)、《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建〔2010〕61号)、《关于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5〕297号)等规定,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闽政文〔2015〕488号)附件2.第10项;《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委托“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等5个行政审批事项及操作规程的通知》(泉建审批〔2015〕152号)等规定,经审查,同意重新核准福建省飞久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闽)JZ安许证字〔2019〕QZTS00010号,有效期自2023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
现予以公布。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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