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14-0101-2023-00009
- 备注/文号:泉台管审投资〔2023〕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11
关于泉州市台商-洛江废弃矿山集中区
张坂分区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
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
的批复
泉台管审投资〔2023〕2号
张坂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泉州市台商-洛江废弃矿山集中区张坂分区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申请文件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泉州市台商-洛江废弃矿山集中区张坂分区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核意见》(泉台管审评〔2023〕1号)及专家组意见,经研究,现就泉州市台商-洛江废弃矿山集中区张坂分区生态修复工程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泉州市台商-洛江废弃矿山集中区张坂分区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编码:2212-350599-04-05-475441)。
二、项目单位:张坂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后边村、张坂村、上塘村。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位于张坂镇后边村、张坂村、上塘村交界处,总面积约33763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开挖土石方平整、清理土石渣、土石渣回填、客土回填、修筑挡土墙、修筑排水沟、植被复绿等工程措施。
五、主要设计标准: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2014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2009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282号)等相关标准执行。
六、工程概算及资金来源:经审定,项目总投资概算控制在4472万元以内,所需建设资金按区管委会有关规定筹措解决。
七、建设期限:3年。
八、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请项目单位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依法做好工程招投标,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确保按计划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泉州市台商-洛江废弃矿山集中区张坂分区生态修复工程概算审核汇总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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