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9月7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金百利包装产业园一期工程2号厂房年增产4亿个纸箱扩建项目)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金百利包装产业园一期工程2号厂房年增产4亿个纸箱扩建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示时间:2022年9月7日—2022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金百利包装产业园一期工程2号厂房年增产4亿个纸箱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张坂镇后见村张纬六路
三、建设单位:福建金百利纸品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泉州华大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后见村,总占地面积 210437㎡,一期工程已投产,建筑面积 92919.17㎡,主要从事彩盒(纸 箱)的生产。本次扩建项目位于一期工程现有2号厂房,年产4亿个纸箱。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项目印刷版清洗废水、制胶机清洗废水循环回用不外排,主要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外排废水应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的B等级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大气环境:项目扩建后运营过程废气主要为印刷废气、投料粉尘废气和燃气锅炉废气,项目燃烧废气经收集后由1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烟气黑度的排放浓度均符合 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 2 燃气锅炉标准,项目印刷废气、投料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非甲烷总烃厂区内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执行 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其余执行 DB35/1784-2018《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颗粒物执行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环境:项目北侧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其他侧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收集、贮存,并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转运过程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保措施;油墨空桶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储存并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纸边角料和废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定期外卖给其他工业企业综合利用;废抹布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27399958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20号窗口
邮编:362122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