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13-0101-2025-00009
- 备注/文号:泉台管市监〔2025〕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10
泉台管市监〔2025〕8号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2025年“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服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各消委会分会:
为纪念202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根据中消协、省、市消委会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泉州台商投资区202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附件:泉州台商投资区202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活动方案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5年3月3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附件
泉州台商投资区2025年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送审稿)
为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营造满意放心的消费环境,根据中消协、省消委会的工作部署,结合中消协“共筑满意消费”年主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于3月份开展一系列“3·15”纪念活动。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消协“共筑满意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统筹凝聚各方共识,推动提升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水平,强化消费维权。
二、活动时间
3月1日至3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消费维权年主题系列宣传活动(3月1日至3月31日)
围绕“共筑满意消费”年主题,通过微信公众号、朋友圈、抖音广告、群发短信等媒体平台,以及辖区商户门店电子显示屏、商超广场电子屏、户外大屏等载体,开展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扩大消费维权影响力。
(责任单位:综合科、各市场监管所、市场服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总协调:陈银江、苏仲鸣)
(二)开展线上有奖知识竞答互动活动(3月15日前后)
以《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和消费投诉热点为切入点,开展线上网络消费维权有奖知识竞答小程序,引导广大消费者参与,提升理性消费,依法维权意识。
(责任单位:市场服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综合科,总协调:苏仲鸣、陈银江)
(三)开展重点领域消费宣传教育工作(3月1日至3月15日)
各单位要紧扣消费维权年主题,针对未成年人消费者、老年消费者、农村消费者等重点人群,直播带货、预付式消费、大数据“杀熟”等问题和领域,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消费教育。结合“3?15”特殊节点,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进社区、进乡镇宣传活动,普及消费维权知识,进一步强化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责任单位:市场服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各市场监管所,总协调:苏仲鸣)
(四)开展计量公平放心行动(3月1日至3月31日)
组织计量检定机构开展农贸市场公平秤和周边经营户的计量检定,组织对全区范围内农贸市场及周边商户的计量器具开展专项检查,开展计量法律法规和诚信计量宣传,督促有关经营主体进一步落实诚信计量主体责任,增强其计量服务意识和诚信意识。
(责任单位:质量监督科、各市场监管所,总协调:林峰)
(五)开展行政约谈会(3月15日前)
组织2024年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消费者投诉排名靠前的经营者开展集体行政约谈,通报相关投诉举报处置情况,引导经营者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切实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从源头上减少投诉举报发生,同时研讨有效遏制职业索赔人过度维权的现象,依法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场服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机关有关科室、有关市场监管所,总协调:苏仲鸣)
(六)开展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工作(3月15日前)
由综合执法办公室牵头,各办案机构汇总依法没收并决定销毁的假冒伪劣物品、侵权物品及其他违法品,进行无害化现场集中予以销毁,充分体现市场监管部门向假冒伪劣商品亮剑决心,有效打击不法商贩,震慑不法分子,优化消费环境,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公室、各市场监管所,总协调:苏仲鸣)
(七)开展“3·15”线下宣传活动(3月15日)
围绕消费维权年主题,在湖东广场的室内中央广场开展形式多样的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分发有关食品安全、商标侵权、特种设备安全、计量、年报、企业信息公示等宣传材料;聚焦广大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活动现场开设“你点我检”“趣味互动”等活动;开展全国12315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服务企业授牌仪式,组织商场经营户代表集体承诺表态发言,引导商家诚信守法经营。(每个乡镇引导参与4家)。
(责任单位:市场服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科室,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
四、活动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纪念“3·15”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合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部门联动,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活动,扩大社会影响,促进形成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二)加强值班备勤。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勤,做好值班接诉工作。要设立应急备勤组,做好“3·15”活动期间应急处置的车辆调度、值勤人员工作安排,确保人员到位。要畅通12315等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要加强应急处置、舆情监测,安排足够的应急力量,确保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快速、科学、有效处置。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介,及时推广活动中具有典型性、引导性、社会效果好的做法,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普遍关注和重视消费维权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总结提升。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请于3月18日前,将“3·15”期间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场服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处。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科 2025年3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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