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13-0101-2024-00037
- 备注/文号:泉台管市监〔2024〕5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28
泉台管市监〔2024〕58号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4年度物业企业价格等行为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办公室:
现将《2024年度物业企业价格等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8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2024年度物业企业价格等行为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根据《2024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的工作部署,我局开展2024年度物业企业价格等行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任务
抽查对象:全区物业企业
抽查比例:1%
抽查事项:1.2023年度企业年报、即时公示信息;2.企业经营行为、登记事项等检查;3.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收取未予标明费用,以及违规加价收取水电费等行为;4.属于保障性住宅小区物业的,是否存在不执行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行为。
二、抽查方式
按照抽查比例依托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一体化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三、任务实施
抽查任务应于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抽查并向社会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抽查工作,统筹安排抽查任务与监管任务,全面执行抽查计划,务必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二)提高抽查实效。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职责依法查处,切实将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落实到位,提升抽查工作实效,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结果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录入抽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做到阳光执法,公正透明。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科 2024年10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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