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13-0101-2024-00012
- 备注/文号:泉台管市监〔2024〕1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22
泉台管市监〔2024〕19号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成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专项治理工作专班的通知
机关有关科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服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根据市局《关于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专项治理的通知》(泉市监〔2024〕65号)的文件要求,现成立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依法查处虚假营销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正确导向,依法查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领域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特别是在广告中违规使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名义或者形象,违法使用国旗、国徽标志,对培训结果作出“包过”“速成”等保证性承诺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告市场秩序。
(二)压实平台主体责任。督促属地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对“低压电工证”“高压电工证”等禁限售商品服务信息加强管控,排查下架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违规宣传信息。
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组 长:王玉川 东园市场监督管理所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陈玉韵 市场主体监管科科长
朱艳红 市场主体监管科副科长
蔡剑智 洛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三级主任科员
何春燕 东园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陈祖接 张坂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碧祥 百崎回族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三级主任科员
黄实权 市场服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主任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认识提供虚假培训、替考、免考服务带来的重大隐患,深刻认识违反考试纪律、纵容或参与考生作弊的恶劣影响,深刻认识兜售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带来的严重危害。
(二)强化整治合力。要紧密协作应急管理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协作,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案件协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治理高效有序开展。加大行刑衔接力度,对培训机构与考试机构相互勾结、组织考生作弊、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将问题线索移交地方公安机关查处。
(三)积极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用宣传手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大力宣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政策和规章,曝光培训考核违法违规案例,营造全社会关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良好氛围。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2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科 2024年4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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