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QZ13113-0101-2022-00024 主题分类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机构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泉台管市监〔2022〕47号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8-18
标 题: 【其他】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常态化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监测系统管理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其他】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常态化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监测系统管理的通知
【其他】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常态化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监测系统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2 15:56

泉台管市监〔2022〕47号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常态化重点人群核酸检测

监测系统管理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服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根据区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监测系统管理的通知》(泉台防控指办〔2022〕107号),为进一步做好泉州市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监测系统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监测系统的作用,督促重点人群落实“应检尽检”要求。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常态化核酸监测统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我局职责范围内的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高结山  局长

副组长:陈汝端  党委纪检委员、副局长

温光华  党委委员、一级主任科员

 员:陈银江  综合科科长

朱艳红  市场主体科副科长

傅后进  食品监管科副科长

章琼姿  药品监管科副科长

王玉川  东园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蔡剑智  洛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郑永阳  张坂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碧祥   药品监管科科长(主持百崎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

黄实权  市场服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温光华兼任,成员有兰凌娜、杜幼花、吕毅婷、刘建顺、庄灿峰、骆景阳、周建清、江冬增。负责具体落实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做好核酸监测系统管理。同时,成立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落实情况督导组,组长由陈汝端兼任,成员有陈玉韵、许依省,负责对全局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报检查情况,督促整改落实。

二、重点人群分类及频次

    1.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企业一线人员,一天一检;

    2.外卖送餐人员,一周两检;

    3.酒店服务(餐饮等服务人员),一周两检;

    4.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一周两检;

    5.理发店从业人员,一周两检;

    6.母婴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五天一检;

    7.药店从业人员,五天一检;

8.根据《关于明确各级各类食堂(含学校)工作人员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供餐企业工作人员由我局负责组织通知,五天一检。

重点人群分类及频次依照上级防控指挥部公告要求动态调整。

三、工作任务

1.明确职责分工。各所、大队要成立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专班,安排业务骨干具体负责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指定人员负责核酸检测系统管理,定期安排人员跟踪、抽查、摸排重点人群数据,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具体负责。

2.加强系统管理。在现有录入重点人群类型、数量等信息的基础上,第一时间补登记新入职重点人群基本信息,及时调整已离职、暂时离开岗位等人员数据。要每日安排专人,及时登录监测系统,查询重点人群检测情况,特别是超期未检测、当日应检测的重点人群名单,第一时间催促督导,逐一组织每一位重点人群当日补检测,确保“不漏一人”。

3.强化督导检查。局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督导组要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将“重点人群未落实核酸检测频次、基本信息未录入监测系统”等工作纳入督导范畴,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各单位要关注超过一天仍未补检的,采取有效综合措施,督促用人单位、当事人立知立改、即知即采;超过两天仍未补检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多人逾期未检且多次通报仍整改不到位进行问责;区纪工委已将此项工作列入重点督导内容,超过三天仍未补检的,区纪工委将介入启动问责机制。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8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科       20228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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