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13-0101-2022-00022
    • 备注/文号:泉台管市监〔2022〕3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12
    【规划计划】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7-14 10:27

      泉台管市监〔2022〕33号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2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现将《2022泉州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2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2022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公正监管促进优胜劣汰,营造公平竞争营商环境,参照《泉州市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和《泉州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管系统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监管相结合,针对市场秩序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关切事项,科学确定抽查任务和抽查比例,通过差异化抽查比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干扰,提高日常监管效能,守住安全底线,维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抽查任务

      按照省、市市场监管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我局拟开展4个抽查任务,对未列入抽查范围的本地区重点领域突发风险和情况、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可以由区局相关业务科室组织临时性“双随机”抽查。

        (一)市场流通环节野生动植物交易抽查

      抽查对象: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等

      抽查比例:3%

      抽查事项:是否存在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是否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

        (二)广告业抽查

      抽查对象:从事广告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单位。

      抽查比例:5%

      抽查事项:1.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2.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农药、兽药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发布批准文件的有效期是否过期,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单位是否按批准文件发布广告。3.是否存在违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教育培训、非法集资、烟草(含电子烟)、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广告和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的检查。4.是否存在借重大活动从事违法违规商业广告宣传以及对文娱领域相关广告导向的检查。

      (三)2021年度个体工商户年报抽查

      抽查对象:在我区登记的已报送2021年度年报的个体工商户。

      抽查比例:1%

      抽查事项:1.公示信息检查:202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2.登记事项检查:(1)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2)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3)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4)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5)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3.“1+X”专项督查:对抽查对象中属于宾馆饭店、商场超市2021年1月起的相关经营行为开展“1+X”专项督查;(四)在双随机抽查过程和结果中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并报本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小组牵头协调科室。

      (四)2021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抽查

      抽查对象:我区登记的已报送2021年度年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抽查比例:10%

      抽查事项:1.公示信息检查:202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2.登记事项检查:(1)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2)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3)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4)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5)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3.在双随机抽查过程和结果中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并报本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小组牵头协调科室。

      三、任务分工

      2022泉州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主要依托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一体化平台开展,包括检查对象的抽取、人员随机抽取、检查结果录入等具体环节。由区局市场主体监管科统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派发

      四、任务实施

      现场检查应在11月10日前完成,检查结果由检查人员录入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一体化平台,并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应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日内公示,确保检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协作配合。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抽查工作,强化领导,抽查人员要统筹安排抽查等各项工作,务必按时保质完成任务。每组检查人员要提前安排好检查时间和路线,做好车辆安排衔接,各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指定一名联络员,配合现场检查工作。

      (二)依法处理,强化后续监管。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将检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协同监管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把检查结果纳入抽查对象的信用记录,推进部门间互认和使用,对守信者予以政策支持激励,对失信者实行联合惩戒。要做好随机抽查与后续监管的衔接,针对具体检查情况,分门别类依法做好责令整改、线索移送、立案调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后续处理工作。

      (三)明确要求,细化工作落实。坚守“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认真细致落实抽查任务。按照《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暂行办法》《泉州市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泉州市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规程(试行)》明确的检查要点、检查方式实施抽查。对于应当现场检查的,杜绝以网络检查、书面检查等其他方式替代,防止抽查检查工作流于形式。二是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企业有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需进一步立案查处的,则当场交由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处理;三是对抽取企业中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等相关市场主体,要一并开展“1+X”专项督查,认真填写“1+X”相关表格,如发现存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党员干部个人奢侈消费、定点消费、使用公款定期支付等问题线索的,要及时报送市场主体监管科,并及时移送区纪检监察机关。

       

      附件:1.泉州市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

         2.泉州市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规程(试行)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科         20227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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