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QZ13113-0101-2022-00015 主题分类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机构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泉台管市监〔2022〕16号
公文生成日期: 2022-04-27
标 题: 【其他】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市场主体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其他】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市场主体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其他】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市场主体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8 17:17

泉台管市监〔2022〕16号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推进市场主体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为进一步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指导市场主体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推进常态化核酸检测。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市场主体摸底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调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5月30日。

二、摸底调查对象

全区市场主体,其中农贸市场内经营主体由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摸底并抄送辖区市场监管所。

三、摸底调查进度

(一)第一阶段(5月9日前)。完成全区餐饮行业市场主体摸底调查工作。

(二)第二阶段(5月19日前)。完成全区个体工商户摸底调查工作。

(三)第三阶段(5月30日前)。完成全区企业摸底调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市场监管所为市场主体摸底调查工作的责任单位,要高度注重,周密安排部署,合理调配人员,以村为单位,明确责任、措施、时限,做到底数清、姓名清、联系方式清,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和推进。

(二)积极稳妥处理。坚持积极稳妥和风险可控的原则,注意发现和及时处理摸底调查中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规范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结合市场主体出清工作,进一步推动已吊销企业依申请出清、长期未经营企业吊销出清、异常状态个体工商户依职权强制出清工作。

(三)加强协调沟通。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摸底调查成效,建立摸底调查台账,及时反馈工作中遇到问题。积极探索市场长效监管机制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整体力量,加强协调沟通工作。

(四)严格督导考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督导组,督导组组长由市场主体监管科负责人朱艳红担任,督导组成员由许依省、兰凌娜担任。督导组将分别于5月10日和5月20日对摸底调查完成情况、实际成效等情况进行核查,督导结果列入年底对各所绩效考评内容。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7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科       20224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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