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Z13113-0101-2021-00009 | 主题分类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机构 |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泉台管市监〔2021〕12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1-03-03 | ||
标 题: | 【规划计划】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年泉州台商投资区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规划计划】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1年泉州台商投资区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下达2021年泉州台商投资区特种设备
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根据《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 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制定《2021年泉州台商投资区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目录》及《2021年泉州台商投资区特种设备制造维保单位监督检查目录》,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组织实施。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开展各自辖区内目录中被检查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应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要求,结合专项监督检查、辖区特种设备分布特点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等实际情况,按计划认真组织开展相关检查工作,做好检查记录并存档,必要时可邀请市特检院开展联合检查,提供技术支持。实施年度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关信息应当录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平台,对发现被检查单位基础信息和设备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在动态监管平台进行处理和数据维护。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安全隐患,要严格依法处理,及时跟踪,形成闭环。
二、强化信用监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强化信用监管措施效能发挥,加强监督指导,培育特种设备相关企业质量安全诚信意识,督促辖区内特种设备生产企业 100%完成年报,加强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以监管合力保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高压态势。
三、推进责任落实。区局将根据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进行在线核查及现场抽查,核实各所落实进度,并对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通报,确保隐患排查落实到位,切实构筑有效的安全防线。
附件:1.2021年泉州台商投资区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目录
2.2021年泉州台商投资区特种设备制造维保单位监督检查目录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3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抄送: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科 2021年3月3日印发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区直有关部门联合承办 访客数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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