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台管市监〔2021〕4号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值班带班制度(修订)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综合大队: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带班值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泉台委办〔2021〕2号)要求,对我局值班带班制度部分内容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值班带班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1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值班带班制度(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值班值守工作管理,强化值班带班岗位责任,履行好值班工作职责,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节假日值班带班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泉台委办〔2019〕79号)、《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带班值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泉台委办〔2021〕2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带班人员安排
(一)带班领导安排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节假日(以下简称“节假日”)机关每天安排1名领导带班;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安排1名所领导带班。周末及工作日机关安排1名领导带班;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安排1名所领导带班。
(二)值班人员安排
周末、节假日和工作日机关至少安排1名正式人员值班,1名劳务派遣人员配合值班。周末、节假日和工作日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至少安排1名人员值班。已生育但孩子2周岁以上(含2周岁)的女性干部职工纳入值班人员安排范畴。孕中晚期(怀孕25周以后)的女性干部职工不安排值班。
二、值班带班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带班工作
1.节假日带班领导24小时在岗带班,不得离岗外出参加开工仪式、组织拆迁、检查环境卫生等与应急值守任务无关的事项,如需协调处置紧急情况或在驻地检查指导值班工作,应提前告知值班人员去向,并向上级报备。
2.周末、工作日工作时间在本单位带班,其他时间不得离开泉州台商投资区,应保持联络畅通,同时及时告知值班人员去向,遇突发情况要能及时到达单位。
3.带班领导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换的,应请示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做好带班工作交接,及时告知值班人员,同时告知综合科向上级报备。
4.带班领导应主动掌握本辖区、本行业内总体情况,遇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报告,视情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检查值班人员值班值守工作,掌握当日值班工作情况;检查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值班带班工作。
(二)值班工作
1.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值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换的,应请示带班领导同意后做好值班交接,并向上级报备,不得擅自脱岗,严禁出现无人值守的情况。
2.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以下值班工作:
(1)接收、办理区党工委、管委会,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区有关部门来电、来文等。
(2)处理紧急事项,协助领导同志和有关科室处理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
(3)受理和分流投诉举报案件。
(4)接待、疏导来访人员,受理电话咨询及群众情况反映等。
(5)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值班电话需迅速接听,答复问题要清晰准确,不得设置为呼叫转移模式,不得与门卫、传达室等电话并线,不得由无关人员接听。
4.接收办理来文来电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对区党工委、管委会、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区直有关部门的通知,能明确分管领导的直接请示分管领导,并按领导指示办理;不能明确分管领导的,应请示带班领导,按带班领导指示办理;需要进一步请示局主要领导的,向局主要领导请示,并按局主要领导指示办理。
5.熟练掌握突发事件信息处置流程与基本要求。遇发生突发事件时,要加强研判,迅速核实情况、整理上报信息,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报告,积极协助处置。
6.主动掌握辖区和行业内总体情况、带班领导去向。
7.值班人员须加强对门卫人员的管理,做好机关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8.做好值班记录,认真完成交接班登记。当日未办结且需要下班次值班人员跟踪续办的事项,须注明在值班记录表上,并电话提醒下一值班人员跟踪续办。
9.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增强保密观念,加强对敏感信息的管理,禁止无关人员查阅值班记录。
三、值班保障
1.合理统筹安排。各单位要科学合理安排带班、值班人员。担负24小时在岗带班、值班任务的,原则上同一人在同一节假日带班或值班连续不超过2天。各单位要做好值班人员业务培训,使其胜任值班岗位。
2.加强值班表管理。各单位要认真填写值班安排表,核对上报的电话号码是否准确有效,提前报送至综合科。值班表上报后除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再更改。
3.加强值班保障。综合科要配备值班电话、计算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值班网络、设备运转正常。要安排好带班领导、值班人员的就餐,创造良好的值班工作环境。
4.加强督查检查。机关带班领导要对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值班带班情况进行电话抽查,视情况进行现场督查检查,并及时通报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值班人员未按要求履行值班职责,擅自缺岗,造成工作贻误、被动或不良影响的,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四、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科 2021年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