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13-0101-2021-00002
- 备注/文号:泉台管市监〔202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19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现将《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9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部署,我局决定1月份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及时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消除隐患,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我局经研究讨论,成立两个消防安全检查小组,检查时间由各小组自行组织决定。
第一小组
组长:陈汝端(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体科工作人员 1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1名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工作人员 1名
区消防大队工作人员 1名
张坂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 1名
百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 1名
第二小组
组长:温光华(党委委员、一级主任科员)
成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科工作人员 1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1名
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1名
区消防大队工作人员 1名
东园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 1名
洛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 1名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农贸市场消防安全大排查。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秩序,增强火灾防控能力,切实防范农贸市场消防隐患。重点对不规范经营行为加以引导;检查各农贸市场内防火巡查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并认真履行职责;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每月由具有资质的维保企业进行维护保养;电线是否乱搭乱拉;有无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违章动用明火、违规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等情况。
(二)开展低速电动车销售企业清理整顿工作。一是以大中型商场、学校周边和人员密集场所作为检查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加大巡查力度巡查频次。二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问题,对借用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名义销售低速电动产品的,责令企业停止销售违法产品;加强电子商务经营者监管,严禁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在平台销售,加强对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监管;加强对改装、拼装机动车等车辆及配件经营销售领域执法检查,做好非法生产改装、拼装机动车、低速电动车的无证查处工作,严厉查处车辆商标侵权、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三)结合疫情防控加强餐饮行业企业消防安全检查。一是做好餐饮行业疫情防控。督促落实员工健康管理,佩戴口罩上岗经营,做好每日2次的体温检测和登记,从业人员按规定定期进行核酸检测;严禁未佩戴口罩顾客到经营场所,在入口处张贴健康码图识,顾客健康码和体温监测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每日对经营场所进行2次以上全面消杀,并做好消毒记录;引导顾客采用扫码付费方式结账,经营场所内(结账区、候餐区、取餐区等)设置“一米线”,提醒顾客、员工保持安全距离。合餐的,应提供“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或者“一人一公筷、一人一公勺”服务。二是做好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疏通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有无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违章动用明火、违规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提高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精心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检查小组应于2021年1月30日前报送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总结至局安全生产联络协调组,以便汇总上报。
附件:消防安全检查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科 2021年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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