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Z13113-0101-2020-00034 | 主题分类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机构 |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泉台管市监〔2020〕52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0-09-25 | ||
标 题: | 【双随机一公开】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下半年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双随机一公开】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下半年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机关各科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现将《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下半年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5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度下半年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向高端高效高质量发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按照《2020年下半年泉州市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有关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即日起至12月10日。(实地抽查时间应于11月20日前完成;12月10日前完成检查结果录入和公示工作。)
二、抽查内容
1.企业经营行为:对相关行业企业,按照监管职责,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检查其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2.年报公示信息:检查企业2019年度年报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3.企业许可登记备案:检查企业相关事项办理登记备案和许可及该事项是否持续合法等情况进行检查。
4.“1+X”专项督查:对抽查对象中属于内资企业的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等在2020年1月-6月期间的相关经营行为进行检查,依职权检查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党员干部个人是否存在奢侈消费、定点消费、使用公款定期支付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
三、检查方式
本次抽查以实地抽查为主。
四、抽查人员
此次“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抽查在全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抽取检查人员名单,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双随机”模块中的“人员随机选派”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协作配合。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率和推进程度是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标志,也是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评估的重要指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抽查工作,强化领导,抽查人员要统筹安排抽查等各项工作,务必按时保质完成任务。每组检查人员要提前安排好检查时间和路线,做好车辆安排衔接,各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指定一名联络员,配合现场检查工作。
(二)依法处理,强化后续监管。执法检查人员由系统随机抽取、自动生成。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时,按照《市场监管“双随机”综合抽查事项清单》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实施检查,填写《市场监管“双随机”抽查记录表》并做好现场检查笔录,保留检查痕迹。可通过双随机模块打印检查表格作为现场检查内容依据。实施检查后要综合实地检查情况形成抽查结果,于检查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将检查结果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向社会公示。同时,应做好后续处理工作,采取行政指导、责令改正、按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立案查处等后续监管措施。
(三)明确要求,细化工作落实。一是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企业有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需进一步立案查处的,则当场交由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处理;二是对抽取企业中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等相关市场主体,要一并开展“1+X”专项督查,认真填写“1+X”相关表格,如发现存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党员干部个人奢侈消费、定点消费、使用公款定期支付等问题线索的,要及时报送市场主体监管科,并及时移送区纪检监察机关。
附件:1.泉州市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规程(试行)
2.市场监管“双随机”综合抽查事项清单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科 2020年9月25日印发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区直有关部门联合承办 访客数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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