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台管市监〔2019〕64号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市场监督管理局协管员考核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现将《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协管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8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协管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协管员管理,根据《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台委党〔2019〕89号)、《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协管员管理办法》(泉台委党〔2017〕182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协管员考核工作。具体实施事项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局协管人员(未满3个月人员不纳入考核范围)
二、考核主体
按照“谁使用、谁考核”原则,行政审批科、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自行组织考核,其他科室由局考核组组织统一考核。
其中,行政审批科考核需将行政服务中心“比形象”考核情况纳入考评内容。
抽调征迁组协管人员由指挥部按项目期考核,并核发绩效奖金。
三、考评内容和标准
(一)考评内容
1.量化部分
局考核组参照《泉州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科级以下干部量化考评方案》,实行百分制量化考评,以填写《协管员量化考评民主测评表》(附件1)的方式进行。量化考核得分由局主要领导给予的评分加权20%、局领导班子给予的评分加权20%、干部测评的平均分加权60%三部分之和组成。
行政审批科、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考评细则。
2.奖惩部分
(1)对季度考核优秀的协管人员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年度考核1分/季度加权分;对季度考核基本合格以下(含基本合格)等次的协管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考核扣2分/季度,不合格等次的年度考核扣5分/季度。
(2)日常工作表现突出或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受本局、区级、市级表彰的,分别加0.5分、1分、2分;获得集体表彰的,对应相应级别个人奖励分数乘以系数0.3。
(3)考核对象因履职不到位或违反规章制度,被本局、区、市通报批评的,分别扣0.5分、1分、2分。
(4)对不服从集体组织活动安排的,扣1分。
(5)其他经局党委研究应加分或扣分的情况。
(二)考评标准
考核等次分“优秀”(85分以上)、“合格”(70分及以上)、“基本合格”(60分及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根据上年度用人单位绩效考核结果,核定12%-20%的优秀比例。
年度请事假超过8天的不予评定优秀等次。全年旷工2天(含)以上的不予评定合格(含)以上等次。
四、考核办法
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对协管员的作风纪律、岗位履职情况实施量化考核。
(一)日常考核按季组织,各考核主体将季度考核结果于次月10号前报送《协管员季度量化考评情况表》(附件2)至局考核组报党委会研究决定。季度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并与季度绩效工资直接挂钩。
(二)年度考核得分由季度考核成绩平均值、奖惩加减分构成。局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得分,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提交局党委审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管员管理工作,是选人用人的重要方式。要充分认识协管员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积极的姿态对待考评工作,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切实做到真考真评,确保考评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考核标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考评要素和参考标准,给予被考核对象客观公正的评价,严禁打人情分、照顾分,防止考核流于形式、走过场,努力建立起谁管理谁考核,谁考核谁负责,权责统一的考核机制。
(三)坚持长效管理。协管员考核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做好组织发动和思想政治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考核规定,注重平时考核工作。要运用好考核结果,作为协管员择优选拔、评先评优的依据,考核排名后10%的协管员,由分管领导组织诫勉谈话,当年考核评定不合格或累计两年被评定基本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切实发挥考核评价、激励约束的导向作用。
附件:1.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协管员量化考评民主测评表
2.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协管员季度量化考评情况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科 2019年10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