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12-0101-2024-00011
    • 备注/文号:泉台管民生〔2024〕42号
    • 发布机构:民生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28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与国资局关于下达2024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4-06-04 09:27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推进发展我区养老服务事业,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养老事业省级补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1282号)、《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养老领域惠民生补短板项目(第一批)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社指〔2024〕20号)、《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养老领域惠民生补短板(第二批)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社指〔2024〕54号)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2024年养老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泉台管民生民政〔2024〕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长者食堂、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微型消防站、明厨亮灶等相关补助资金284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分配金额详见附件),用于长者食堂建设、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建设、消防安全设备用品配备及明厨亮灶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4个长者食堂建设,每个长者食堂补助3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15万元、市级财政补助5万元、区级财政补助10万元。

      二、新建或提升8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其中:市级项目每个补助30万元,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分担;区级项目每个补助9万元。

      三、支持7个养老服务设施(微型消防站)建设,其中:6个市级项目每个补助2万元,由市级财政分担;1个区级项目补助2万元,由区级财政承担。

      四、支持5个农村幸福院明厨亮灶建设,每个点补助3万元,由区级财政承担。

      各乡镇要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加强对项目的督促检查,同时严肃财经纪律,加强经费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确保年度养老服务项目全面开展,尽快将以上款项落实至项目。11月底前区民生保障局将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从6月起每月10日前上报工作进展情况至区民生保障局民政科(联系人:黄怡真,联系电话:27398827,电子邮箱:tsminzheng@163.com)。

      附件:1.泉州台商投资区2024年长者食堂建设补助资金安排表

          2.泉州台商投资区2024年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

          3.泉州台商投资区2024年微型消防站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

          4.泉州台商投资区2024年农村幸福院明厨亮灶建设资金分配表

          5.泉州台商投资区2024年度养老服务项目建设进展月报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民生保障局                 财政金融与国资局

      2024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泉州台商投资区2024年长者食堂建设补助

      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乡镇

      项目名称

      省级补助资金

      市级补助资金

      区级补助资金

      合计

      东园镇

      檀悦长者食堂

      15

      5

      10

      30

      张坂镇

      保利印象时光长者食堂

      15

      5

      10

      30

      张坂镇

      群贤村幸福院长者食堂

      15

      5

      10

      30

      百崎乡

      美的公园天下长者食堂

      15

      5

      10

      30

      合计

      4

      60

      20

      40

      120

      备注:省级补助资金来源为泉财指标〔2023〕1282号;市级补助资金来源为泉财社指〔2024〕54号。

    附件2

    泉州台商投资区2024年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乡镇

      农村幸福院

      市级补助资金            

      区级补助资金     

      合计 

      备注

      洛阳镇

      梅岭村幸福院

      0

      9

      9

       

      屿头村幸福院

      0

      9

      9

       

      东园镇

      檀悦居家养老服务站

      15

      15

      30

      市级

      张坂镇

      保利印象时光居家养老服务站

      15

      15

      30

      市级

      玉田村幸福院

      0

      9

      9

       

      玉塘村幸福院

      0

      9

      9

       

      霞美村幸福院

      0

      9

      9

       

      百崎乡

      星河城居家养老服务站

      15

      15

      30

      市级

      总计

      8

      45

      90

      135

       

      备注:市级补助资金来源为泉财社指〔2024〕20号。

    附件3

    泉州台商投资区2024年微型消防站建设补助 资金分配表

      乡镇

      消防站点

      补助资金

      备注

      洛阳镇

      上曾村幸福院

      2

      市级

      陈埭头村幸福院

      2

      市级

      东园镇

      阳光村幸福院

      2

      市级

      湖东花苑居家养老服务站

      2

      市级

      张坂镇

      张坂村幸福院

      2

      市级

      霞美村幸福院

      2

      市级

      群贤村幸福院

      2

       

      总 计

      7

      14

       

    单位:万元

      备注:市级补助资金来源为泉财社指〔2024〕20号。

    附件4

      泉州台商投资区2024年农村幸福院明厨亮灶建设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乡镇

      项目

      区级补助资金

      洛阳镇

      后亭村幸福院

      3

      东园镇

      琅山村幸福院

      3

      张坂镇

      张坂村幸福院

      3

      张坂镇

      霞美村幸福院

      3

      张坂镇

      玉田村幸福院

      3

       合计

      5

      15

    附件5

      泉州台商投资区2024年度养老服务项目建设进展月报表

      乡镇(盖章):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序列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

      进展情况

      存在问题

      下一步计划

       

       

       

       

       

       

       

       

       

       

       

       

       

       

       

       

       

       

       

       

       

       

      经办人:                                        分管领导:

      备注:1.项目包括:长者食堂、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微型消防站、明厨亮灶。

      2.每月10日前以乡镇为单位汇总上报,需电子版和纸质盖章同时上报。逾期未报月通报将以未上报处理。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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