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根据《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转发应急管理部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加强全国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应急〔2020〕53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现就我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等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本地区各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
根据《意见》要求,要建立覆盖全省所有村(居),能够熟练掌握灾情统计报送和开展灾情核查评估等工作知识和技能的"省-市-县-乡-村"五级灾害信息员队伍,确保2020 年10月底前全省每个行政村、社区有1名灾害信息员。各乡镇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选配纪律意识强、素质能力能够胜任履职要求的人员,及时补充到灾害信息员队伍。负责灾害信息报送的人员应相对稳定,若有变动,须于变动前一周做好交接事项,确保报灾工作不间断,保障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二、及时更新本地区灾害信息员资料名册。
各乡镇要在2020年10月底前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http://www.nndinis.com/)及时更新本辖区灾害信息员资料名册(含乡镇、村级信息员从2021年起,每年3月、9月应对本辖区内灾害信息员基本信息进行核对更新,各级应急部门会不定期组织抽查,确保在册人员信息有效可用。
汇总填报更新后的灾害信息员名单电子版及盖章后的扫描版(详见附件)于10月30日上午12: 00前上报至区民生保障局。 联系人:林子榕;联系电话:27398827;电子邮箱:tsminzheng@163.com。
附件:乡镇自然灾害信息员名单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
2020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乡镇自然灾害信息员名单
报送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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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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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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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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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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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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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格需填报乡镇、村自然灾害信息员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