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12-0101-2020-00016
    • 备注/文号:泉台管民生〔2020〕96号
    • 发布机构:民生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28
    【其他】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关于开展夏季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0-07-30 11:25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近期的连续高温天气给企业生产和职工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为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033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夏季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910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夏季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在高温天气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的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环境卫生、加工制造等行业的用人单位,以及其他涉及高温作业的用人单位。

    二、检查内容

    (一)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情况;

    (二)用人单位落实高温天气期间工作时间规定情况;

    (三)用人单位落实高温天气期间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

    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自查阶段(即日起至728)

    各用人单位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悬挂条幅,LED屏滚动显示等多种宣传渠道普及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政策、劳动保护常识、高温津贴发放标准等有关规定,增强劳动者在高温环境或高温天气作业时的自我保护能力,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执法检查阶段(2020728日至95日)

    我局将联合各乡镇,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以室外露天作业的建筑施工企业、交通运输、环境卫生、加工制造等行业的用人单位为重点,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企业存在不依法支付高温津贴、以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以及以高温期间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为由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奖金,违反规定安排劳动者露天作业,超时加班、未经批准擅自实施特殊工时等违法行为的,及时立案,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或造成职工健康损害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从重处罚,并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向社会公开曝光。

    (三)分析总结阶段(202095日至910日)

    区检查组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及相关政策建议,形成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四、检查小组       

    检查名单如下:

    组长:蔡鼎盛  区民生保障局副局长    

    副组长:陈伟昆  区民生保障局主任科员 

    成员:骆耀东、郑毅钧、刘永伟、骆灿河、郭湘伟、

    黄泽阳、吴泽锋、陈婉华

    检查地区:洛阳镇、东园镇、百崎回族乡、张坂镇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充分认识维护高温期间职工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充分依托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机制,引导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要积极开展夏季高温劳动保护情况的排查活动,做到及早发现、主动介入、及时报告、妥善解决。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应急处置机制,特别是对因高温引发的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妥善协调处理,不得延误。

    (二)各小组检查要按照行政执法要求,携带执法证、执法记录仪,做到文明执法、全程留痕。在检查过程中有发现企业存在违反《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要及时开具相关法律文书限期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企业正式立案查处。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

                                 2020728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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