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12-0101-2020-00010
    • 备注/文号:泉台管民生〔2020〕53号
    • 发布机构:民生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28
    【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关于印发《实施养老贴心工程加快补齐养老事业短板2020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5-09 16:32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实施养老贴心工程加快补齐养老事业短板2020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

                                                                             2020428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实施养老贴心工程加快补齐养老事业短板2020年行动方案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泉台委发〔2017〕8号)《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实施养老贴心工程加快补齐养老事业短板2020年行动方案》(泉民养老〔2019〕28号)及《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区养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的通知》(泉台管民生〔2019〕200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快补齐我区养老事业短板,确保2020年度养老事业补短板主要指标任务完成,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以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为目标,以特困、失能、失独、留守、高龄老人为重点,以财政持续投入为支撑,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养老服务市场,拓展养老服务内涵,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基本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发展机制。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我区老年人社会保障更加健全,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养老服务供给水平明显提升,全区养老主要指标要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以上,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放管结合、服务优质的发展机制。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0%以上,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覆盖所有乡镇,养老服务设施覆盖70%以上的建制村。基本养老服务覆盖全体老年人,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的多层次养老服务格局,让老年人能够快乐地生活、健康地长寿、优雅地老去。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进度安排,确保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养老工程包任务圆满完成。

    1.支持行政村新建农村幸福院。计划新建7个以上农村幸福院,项目纳入2020年省、市两级为民办实事项目,每个农村幸福院分别补助17万元(省级项目)、15万元(市级项目)市级项目按1:2比例负担,整合现有的老年活动中心、托老所、老年灶、日间照料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场所,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短期托养、文化娱乐等服务,重点为留守老年人、空巢老人及其他老年人提供服务;实现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目标。

    2.支持乡镇新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计划新建1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项目纳入2020年市区两级为民办实事项目,每个中心支持60万元,市、区按1:1分担。新建乡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按照福建省民政厅关于《福建省社区老年人照料中心星级评定暂行办法》(闽民福〔2017]66号)四星级标准建设。

        3.实施政府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该项目以我区户籍约6500名“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中的老年人和80周岁以上老年人“6+1”为基数,按照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引进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组织,提供居家养老基础信息服务。项目资金市、区按1:4分担。另外,为其中500人购买每月1次(50元/次)实体服务,为50名精准对象增加购买每月10次(50元/次)实体服务。

        4.实施特困(低保)失能老人护理补贴项目。项目以低保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完全失能老人和特困重度失能老人为实施对象,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护理补贴。全区符合条件老年人约180人左右,项目资金按市、区 1:4的比例分担。

    5.支持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进入社区建设实体服务站点补助项目。项目内容为通过评估,对达到上级建设标准、服务内容丰富、管理规范、群众满意度高的,每建1个实体服务站点,对专业化服务组织补助2-5万元。对支持并提供场地给专业化服务组织的社区,每个给予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补助2万元。

        6.实施养老服务设施财政补贴政策。按照《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养老事业发展财政补贴的通知》(泉台管办[2018]135号)文件精神,2020年我区将继续按要求完成农村幸福院建设任务数,开展幸福院评星定级,同时兑现各项财政补贴政策(敬老院入住补贴、幸福院建设补贴、运行补贴、星级奖励、助餐补贴)。

        7.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助餐工程建设。着力解决我区部分老年人“煮一顿吃三餐”的现实问题,重点做好百崎乡敬老院、东园镇敬老院长者食堂项目,同时今年还将积极推进4个养老服务机构“明厨亮灶”改造建设试点工程,建设2个幸福餐厅,开展为老助餐、上门配送餐服务。

        8.支持养老机构建立微型消防站。选取4个已运营并实际入住老年人的乡镇敬老院、乡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开展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每个补助2万元,共计投入8万元。

        9.推进区社会福利中心投入运营。我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工程项目进展顺利,主体建设与室内装修已完成。2020年我区将继续督促承建单位加快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步伐,争取早日投入运营,基本形成区、乡镇衔接、科学布局、配置均衡、服务完善的农村养老服务兜底保障网络。

        10.积极推进中央改革试点项目、省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扎实做好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省发改项目和省级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这些项目是2020年养老工作的重中之重,时间紧,标准高,要做到统筹谋划,有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养老政策落实到位

    1.抓好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落实。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新建城区和住宅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移交与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泉政办〔2017]161号)文件,建立部门联审工作机制,新建城区和住宅区要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民政部门参与新建住宅区的规划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以保证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到位。新建住宅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应当在竣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半年内移交所在地乡镇政府统一调配开展养老服务。已建成住宅区现有养老服务设施未达到标准要求或未配建的,所在地乡镇政府应按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标准通过转换、租赁、购置、调剂等方式提供。

    2.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继续贯彻落实《泉州市民政局转发福建省民政厅等10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和《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加快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和定期探访制度的通知》精神,对全区留守老人进行再摸排完善相关制度,加大制度政策落实督查。让全区所有农村老年人都能够经济上得到供养、生活上得到照料、精神上得到慰藉,都能够安享幸福晚年

    3.完善老年人福利补贴政策。继续对低保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完全失能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基础信息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给予适当补贴。全面落实省民政厅《社会救助提标年专项行动方案》精神,确保所有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将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纳入救助范围。

    4.开展补短板督查,确保目标和指标不折不扣完成。根据《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前养老事业补短板主要指标责任分解表的通知》(泉台管办[2018]55号,组织到各乡镇开展补齐养老事业发展短板专项督查,详细了解各乡镇养老事业发展补短板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并于定期通报。通过督查,对我区养老事业补短板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切实推进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三)坚持创新发展,引导和撬动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转型升级乡镇敬老院。实施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工程,逐步将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鼓励通过承包、委托、合资合作等公建民营方式,探索将乡镇敬老院打包或分期分区打包交由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或企业连锁化运营,在满足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接纳周边村镇散居老年人,推进资源整合,提高运营效益。根据省、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要求,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乡镇敬老院床位使用率。

    2.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依法做好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后的登记和备案管理工作,进一步放宽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申办养老机构的准入条件,完善和落实对民办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兴办养老机构。盘活用好闲置场所、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存量商品房等用于养老服务。及时上报和下达一次性建设补贴、床位运营补贴和护理型床位补贴,用于扶持养老机构发展,引导全区社会资本开展养老服务和养老设施建设。

        3.进一步培育壮大专业化服务组织。通过政府提供场地、政策解读、资金引导、资源整合、人才培养等一系列服务,培育和打造有定规模和实力的专业化服务组织。加大系统培训,让进驻基地的组织真正落地并发展壮大。通过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股权合作、提供场所、补贴租金、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支持专业化服务组织跨区规模化承接、连锁化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培育和打造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专业化服务组织。

     4.开展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组织各乡镇养老机构做好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指标数据更新填报工作,并从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安全管理等五个方面进行服务质量自查和检查整治,从而促进养老院规范完善管理制度,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保障入住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和水平;组织区民政工作人员和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学习《养老服务质量提升政策文件汇编》,在重阳节等节日期间开展养老领域扫黑除恶非法集资、保健品市场整治及养老服务质量宣传等系列活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四)以医养结合为重点,着力提升养老刚性需求服务的供给能力

        1.持续推进我区养老护理型床位增长。通过加大与卫部门融合创新力度,通过摸清底数、找长点、落实补贴政策、签订医养结合服务协议、培育医养结合试点等方式,抓好护理型养老床位增长。

        2.推进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共建。实现“医中有养、养中有医、合作共赢”。支持医疗卫生机构拓展老年康复、护理等服务项目实现“养中有医”。支持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照料中心等设立医务室、卫生所、护理站等,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并将居家养老老年人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

         3.探索建立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的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保障失能、半失能、高龄老人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和安宁疗护等长期照护服务。

    (五)加快养老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服务品质

        1.专业教育要发展鼓励和支持泉州华光学院设立健康养老服务学院,设立养老护理专业,开展职业教育。

        2.职业培训要跟上。要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分类培训体系,逐步提高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比例。

        3.激励机制要完善继续完善我区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政策,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相挂钩的薪酬和奖励制度,建立大学生入职补贴制度,吸引高素质人才进入养老服务队伍,做到“引得进,留得住”。

    (六)推进重点工作落实。

    1.做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策划好“物业+养老”、“为农村留守老年人安装独立联网式火灾探测器”、“将乡镇敬老院改建成区域性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留守老人关爱保障示范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提升项目”等改革试点项目,力争取得典型经验。

    2.做好典型示范点培植工作。每个乡镇除做好镇级敬老院(区域性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规范化建设外,还要重点培植1-2个村级幸福院示范点,年中开展评比活动并予适当倾斜补助,同时在年底纳入区对乡镇考评内容。

    3.开展助老敬老宣传活动。持续开展养老事业系列报道,让广大市民充分了解我区在推进养老体系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及时获得关于养老机构分布和建设情况的相关信息。

    4.抓好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打击养老机构非法集资、欺老虐老和“保健”市场乱象。根据省、市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开展督查督导,确保我区养老机构安全稳定运营。

     

     

     

    附件: 泉州台商投资区2020年养老服务计划建设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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