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12-0101-2020-00008
    • 备注/文号:泉台管民生〔2020〕50号
    • 发布机构:民生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24
    【其他】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关于发放文明治丧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
    时间:2020-04-27 15:07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泉州市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方案的通知》(泉移〔2020〕1号)、《泉州市民政局 泉州市文明办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发放文明治丧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泉民事〔2019〕3号)以及《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民生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殡葬监管机制的通知》(泉台管民生〔2020〕40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文明治丧和惠民殡葬工作,经研究,决定从 2020年5月1日起,为遵守移风易俗规定文明治丧的丧属发放文明治丧基本殡葬服务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本区户籍逝者治丧、按照《泉州台商投资区移风易俗节俭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泉台委办〔2018〕8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严格遵守移风易俗规定文明治丧的治丧人。

      二、发放标准

      文明治丧基本殡葬服务费1000元/例。

      三、办理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丧属在治丧结束10个工作日后按要求如实填写《泉州台商投资区文明治丧基本殡葬服务费发放申请表》(表格可到村委会、乡镇政府服务窗口领取)。申请时必须出具:申办人身份证、死者户口簿、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申办人一般为逝者直系亲属,逝者无直系亲属的申办人由所在地村委会指定专人负责并出具其作为申办人领取文明治丧基本殡葬服务费的证明。逝者户口簿无法体现与申办人亲属关系的,可向曾经同户过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出具关系证明。

      (二)申请表一式三份,由户籍所在地村、乡镇逐级审核,由乡镇连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统一收集按季度提供给区民生保障局,待区民生保障局审核后按季度将资金拨付至相关乡镇。  

      四、资金安排

      所需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由区民生保障局根据上年度火化数向区财政局报送下年度文明治丧基本殡葬服务费的经费预算。经审核的文明治丧基本殡葬服务费由区民生保障局从年度预算资金中核拨到各乡镇银行账户,再由各乡镇发放至申办人银行账户。

      五、其他事项

      各乡镇、村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文明治丧基本殡葬服务费发放制度,作为促进移风易俗,推动殡葬管理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确定专人负责,确保落实到位。

      (一)建立制度,规范管理。各乡镇、村应结合本地实际,严格程序,规范管理,确保此项惠民政策真正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各乡镇、村要做好治丧遵守移风易俗宣传工作,全面落实殡葬监管机制,规范建立丧事引导制度,履行惠民政策告知义务,严格认定文明治丧,把好文明治丧基本殡葬服务费申请、审核、发放各个关口,对有因违反移风易俗规定未能文明治丧被举报的,应暂停审核工作,待调查取证核实后决定是否发放;区民生保障局要做好文明治丧基本殡葬服务费的经费预算、申请核拔工作;区财政部门足额安排专项资金并对文明治丧基本殡葬服务费管理、对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请惠安县殡仪馆协助提供死亡人员名单月汇总表,以供相关单位做好信息核对;区文明办要对文明治丧执行情况进行督导。

      附件:泉州台商投资区文明治丧基本殡葬服务费发放申请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泉州台商投资区精神文明建设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民生保障局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财政局

      2020年4月24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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