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12-0101-2019-00017
    • 备注/文号:泉台管民生〔2019〕18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26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区村干部养老保险缴费和补贴方式的通知
    时间:2020-01-03 16:05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区

    村干部养老保险缴费和补贴方式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

        我区村干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原由区社保中心通过全省城居保操作系统的特殊身份标识等功能,统一实行批量代缴。2019年因社保保费征收职责划转税务部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对全省城居保操作系统进行调整,取消参保对象“村主干”“村两委”“村计生管理员”的特殊身份标识。鉴于保费征收职责划转且系统功能设置调整,目前全省城居保操作系统已不再具有“村主干”“村两委”“村计生管理员”代缴功能,现就上述三类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和补贴方式进行相应的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档次的选择和变更

    根据《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泉台管〔2011〕121号)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泉台管民生〔2019〕14号)等文件规定,上述三类人员的缴费档次为村主干2000元/年、村两委和村计生管理员1500元/年。村主干、两委、计生管理员缴费前,需认真核对确认其缴费档次,低于规定档次的,要及时向区税务部门申请变更。今后人员如有变动,各乡镇、村级组织务必通知有关人员及时核对和变更缴费档次。

      二、缴费方式

     采用自行缴费、先缴后补的方式,上述三类人员要在每年10月份之前按规定的档次自行向区税务部门缴纳城居保保费,再凭缴费凭证向所在乡镇申领补贴。具体缴费方法按照税务部门确定的“银行批量代扣、办税服务窗口申报、网络自助”等方式执行。

      三、补贴标准和方式

    相关人员在次年一月份凭缴费凭证向所在乡镇申领补贴。乡镇根据泉台管〔2011〕121号、泉台管民生〔2019〕14号等文件规定,按村主干2000元/年、村两委和村计生管理员1500元/年的档次,区、乡镇、个人分别承担811的比例发放补贴。

    三类人员中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按相应岗位享受与城居保同等金额的补助。同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居保的选择其中一个险种申请财政补贴,不得重复申请。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下派到村级组织挂职的人员不享受该缴费补贴。年中人员变动的,当年度补助按其任职的时间比例计算。

      四、预算的编制和拨款

    各乡镇每年根据区党群工作部确认的村主干、村两委名单,编制相关年度预算报区财政局。

    村计生管理员预算由区民生保障局编制报区财政局,各乡镇再汇总本年度村计生管理员代缴所需资金向区民生保障局申请拨付。

    2019年区民生保障局已申请村主干、村两委代缴预算,今年所需资金由各乡镇向区民生保障局申请拨付。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民生保障局               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财政局

                                            2019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会民生保障局       20199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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