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66号)以及《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泉人社〔2018〕336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在泉州台商投资区首次创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在我区且工商注册时间应在2017年9月23日之后)的以下三类对象,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大中专毕业生。指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毕业5年内是指申请人毕业证书签发日期距提交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材料的时间不超过5周年。
(二)就业困难人员
(1)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
(2)持《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
(5)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
(6)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新被征地农民,即:在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被征地农户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我区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7)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具有我区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转移就业愿望,并进行求职登记的农村三类居民也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即: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持《残疾人证》人员;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返乡农民工。指外出务工或经商,并于3年内返回户籍所在地的农民(指提交申领材料的时间距返乡时间不超过3年)。返乡时间需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或缴纳记录”为确认依据。
二、补助基本条件
(一)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首次在泉州台商投资区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网店等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所创办企业(实体、网店)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下同)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
(二)每位创业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补助,每份营业执照只能申请一次补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人员,不能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的;用人单位正在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
三、补助标准
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分为两个档次,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申请人可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领,不得重复享受:
第一档次:申请人及所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网店符合上述条件的,且申请人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缴纳6个月以上),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第二档次:申请人及所创办企业符合上述条件,且企业带动就业人数5人及以上的(含创业者本人,以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人数为准为准),按照6000元起步,就业人数每多1人增加1000元的标准,给予不超过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申请材料
(一)《泉州台商投资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最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大中专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返乡农民工须提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或缴纳证明”);
(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四)经营场地证明及现场照片(网店还应提供近6个月内共60笔以上的交易记录);
(五)最近6个月的完税或免税凭证;
(六)申请第二档次补贴标准须额外提交《泉州台商投资区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附件2)、劳动合同、员工最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届时将现场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五、申报、资金核拨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民生保障局劳动保障科进行申请(返乡农民工须经创业所在地乡镇劳动事务保障所初审)。
(二)资料审核。区民生保障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创业情况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是否初次创业等信息。
(三)信息公示。区民生保障局于每月末将审核后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名单及补贴金额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审核意见报区财政部门。
(四)资金核拨。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入账户,区民生保障局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申报对象。
六、其他事项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对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的宣传,及时通知并引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进行申报。
(二)在受理申请时,应遵循“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严格审核申请对象的申报条件,并做好审核工作台账,有效甄别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防止出现冒领、套取和重复享受补贴行为。经查实属骗取补贴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受理地址:
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办公大楼一楼106;
咨询电话:0595-27390571,0595-27395526。
附件:1. 泉州台商投资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 泉州台商投资区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人
员花名册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2019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泉州台商投资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
申请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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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生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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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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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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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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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返乡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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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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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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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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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体、网店)注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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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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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实体
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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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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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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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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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注册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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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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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就业人数(以缴纳社保
人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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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大中专
毕业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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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就业困难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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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首次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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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
且当前仍在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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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证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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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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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次
□第二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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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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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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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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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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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对所填信息和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愿负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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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劳动事务保障所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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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乡农民工须经创业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事务保障所初审)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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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生保障局(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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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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