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3 09:22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台商投资区公众信息网(www.qzts.gov.cn)查阅。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综合科联系(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办公大楼5楼,邮编:362122,电话:27398882,电子邮箱:kj27398882@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依照《条例》《办法》,以深化政务公开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途径切实做好主动发布工作。2023年,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涉及经济、价格、粮油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我局开通网站、信函、传真等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签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增强答复内容的针对性和形式的规范性,依法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全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2条,受理回复2件,办结率100%。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依照《条例》《办法》依法公开,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由我局综合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定期巡查网站、查阅信息,维护和更新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每件信息在公示前逐级进行审查,主动公开的信息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并按月移交区档案馆、图书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政务公开门户网站依托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指定专人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公开渠道建设、公开机制建设等方面工作,完善网站栏目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大政民互动交流,门户网站开设咨询、投诉、建议、在线访谈专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3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还需深化;二是主要是政策解读方式方法还不够多样化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按照区公开办的要求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主动解疑释惑,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二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规范政策文件发布流程,做好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大政策文件的解读工作,确保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送签、同步发布,并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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