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4-0101-2022-00110
- 备注/文号:泉台管经〔2022〕4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25
福建省泉州第五中学台商区分校:
你校《关于报批核定学生住宿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普通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8〕117号)文件精神和你校办学实际,经研究,现就核定福建省泉州第五中学台商区分校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住宿费标准:300元/生·学期(含水电、维护等费用)。
二、宿舍应具备的住宿条件:每间宿舍安排六人入住,配备床、衣柜、桌子、空调、热水器、风扇、洗漱台、卫生间、冷热水冲凉间,楼层配备自习室、开水房,并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卫生清扫、安全保卫等服务。
三、以上收费标准自2022年秋季开始执行,学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普通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8〕117号)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做好收费公示,落实阳光收费的各项规定,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
2022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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