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4-0101-2020-00172
    • 备注/文号:泉台安委办〔2020〕5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30
    【安全生产】泉州台商投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2020年安全发展“双基”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9-30 10:17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区党工委2020年“强基促稳”的部署要求,为做好安全发展“双基”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区安办制定了《泉州台商投资区2020年安全发展“双基”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台商投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2020年安全发展“双基”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我区安全发展“双基”提升专项工作,围绕强化基层、夯实基础,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强基促稳”三年行动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逐级汇总建立城市安全风险数据库,逐级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和重大风险点名册,实施分级管控,修订完善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理顺应急响应机制及流程,提升应对突发事件协调联动能力。落实领导挂钩督办一批安全生产问题、摸排上报一批企业“红黑名单”、组织开展一批政府购买服务专项。全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得到全面遏制,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等领域事故实现同比下降,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围绕强化基层、夯实基础,完善安全生产基础及安全设施建设,开展安全发展“双基”提升专项行动,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持续完善双重预防机制标准规范,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区域双重预防机制,全面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政府监管体系,深入开展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评估。

    责任单位:区安办、区直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开展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体系建设。依托大排查大整治信息系统,进一步梳理区、乡镇、村和企事业单位四级网格,认真核实超过2000度以上的工业用电、居民用电数据,进一步摸清辖区企事业单位底数,并将新增企事业单位纳入大排查大整治信息系统,实现监管全覆盖。督促各级网格开展隐患排查,每月将排查结果录入大排查大整治信息系统,形成闭环管理。适时结合综合治理网格化要求同步开展。

    责任单位:区安办、区综治办、区直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持续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按照市安办部署要求,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的《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19版)》中明确的47个评价项目,逐一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同时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持续推进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区安办、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落实重大安全生产问题领导挂钩整治。要认真组织梳理2020年市领导挂钩整治67个重大安全生产问题中涉及台商区的4个隐患点(详见《泉州台商投资区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治指挥部关于做好市领导挂钩重大隐患整改的通知》)和2019年未完成整改的东园旧街区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进度情况,确保按时序进度推进,各乡镇也要相应建立2020年领导挂钩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库。区直各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挂钩区领导到现场调研办公,督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责任单位:区安办、科技经济发展局(安监、工信)、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住建)、教育文体旅游局(教育)、消防救援大队、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惠安县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执行企业联合激励惩戒“红黑名单”制度。要持续排查安全生产领域“红、黑”名单,组织一次对“黑名单”企业集中开展联合执法活动。要将市级安全生产守信失信“关注对象”、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分批在市、区主要媒体上进行曝光,及时录入“信用随手查客户端”,实现各部门的实时信息共享,对失信“关注对象”应采取信用提醒、诚信约谈、重点监管等惩戒措施。对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限制取得政府性资金支持;限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金融机构要对联合惩戒生产经营单位信用评级等级提升方面进行必要限制, 税务部门对其纳税信用管理评定方面做为审慎性参考依据;禁止参与评优评先等。同时,加大常态化曝光力度,推动联合执法监督,倒逼企业遵守执行安全生产制度。

    责任单位:区安办、区直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金融办、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建设。采取企业委托管理、政府部门购买、企业协作互助、行业协会自律等多层次、多种模式开展社会化服务工作,强化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健全完善全区安全生产专家库,鼓励企业聘请专家参与隐患排查整治。

    责任单位:区安办、区直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举办行政执法专题业务培训班,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将未开展隐患自查的企事业单位、上报“零隐患”的企事业单位,作为线下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对应付了事,认认真真走过场,该排查没有排查,该发现的隐患没有发现的,加强行政执法处罚。

    责任单位:区安办、区直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提升员工安全技能。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在化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力争高危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推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大幅度提升。

    责任单位:区安办、区直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围绕“一案三制”(制订修订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的体制、机制、法制),健全五大体系(责任、指挥、预案、标准、教育)、完善十项机制(风险防控、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值班执勤、分级响应、指挥联动、善后救助、调查评估、恢复重建)、提升五种能力(指挥、作战、执法、信息化、基层基础),全面推进应急体系和应急能力现代化建设,做到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网格化。

    责任单位:区党工办(应急办),区安办、区直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制定相关创建管理措施,逐步形成以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为基础为引领的基层减灾能力建设体系,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结对等方式提升基层综合减灾救灾水平。建立健全应急救灾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提升救灾物资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水平,高效快捷有序调运救灾物资。

    责任单位:区减灾办、区防灾减灾办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一)持续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机制、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机制、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公路交通安全防范管控机制、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五大机制,全面实施十二个“一局一行动”,推动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交通安全执法管理效能明显提升,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显著增强,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责任单位:区道安办、区道安办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二)持续推进消防安全整治。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开展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攻坚行动,加强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聚焦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化企业、老旧小区、电动车、彩钢板建筑、厂房仓库、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群租房、城乡接合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加强重点行业管理,教育、民政、文旅、卫健、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科技经济发展局(发改、科技、工信、商务、安监、金融办)、教育文体旅游局(教育、文旅、体育)、党群工作部(民宗)、公安分局、民生保障局(民政、卫健)、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国土、农业)、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规划、住建、交通、人防办)、财政局(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三)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整治。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废弃处置等环节全生命周期全链条安全管控措施。持续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组织实施精准化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实施严格的治理整顿。强化精准严格执法,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责任单位: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安监、工信)、公安分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交通)、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环保)、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分局、民生保障局(卫健)、教育文体旅游局(教育)、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四)持续推进房屋安全和建筑施工整治。开展全区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地毯式、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不漏一区一街、一镇一村、一户一房,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清理,坚决整改整治到位。强化属地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建筑安全管理责任,从房屋结构安全入手,全面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同时牢牢盯紧涉疫医疗、观察、检测场所隐患排查治理,逐一建档造册,实行台账管理。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房建工程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脚手架等安全隐患;市政工程高边坡、起重吊装、地下暗挖、拆除爆破等安全隐患;公路港口工程隧道开挖支护、桥梁高墩施工、沉箱出运安装等安全隐患;水利工程隧洞、施工围堰、深基坑、高边坡等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市场现场监管执法协同联动。

    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住建、交通)、城管分局、科技经济发展局(安监、工信、商务)、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文体旅游局(教育、体育)、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国土、农业、水利),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五)持续推进渔业船舶安全整治。持续推进渔业船舶安全整治。聚焦“拖网、刺网、围网”三类高危渔船和“碰撞、自沉、风灾、火灾”四类事故高发情形,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同步开展、贯通全程。重点对渔船脱检脱管和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以及渔港水域安全、消防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安全隐患突出的地区和作业渔船进行重点整治,严厉打击“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航行和冒险出海作业行为。

    责任单位: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海洋与渔业),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六)推进“智慧用电”建设。2020年5月底前,全区省级以上文保单位、养老机构及福利机构、医院、居住100人以上出租屋、电气火灾高发的场所及电气隐患严重区域100%安装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全区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累计安装数不低于450套;2020年底前,市级文保单位、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100%安装,全区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累计安装数不低于900套。2020年5月底前,全区有条件的住宅小区100%、居住100人以上的出租屋100%、30人以上出租屋30%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系统;2020年底前,有条件的居住30人以上出租屋100%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系统。

    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科技经济发展局(安监、工信、商务)、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国土)、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住建、规划)、民生保障局(民政、卫健)、教育文体旅游局(文旅、教育)、公安分局、财政局、党群工作部(民宗)、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分局、惠安县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强基促稳”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发展“双基”提升专项行动工作作为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提升本质安全发展能力的有力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全面统筹推进,确保安全生产“强基促稳”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培育先进典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努力创造出更多务实管用的工作经验、工作举措、工作办法;要适时组织专题调研、观摩,充分发挥交流经验、推广典型的重要作用,及时总结上报专项行动工作中的改革创新经验和亮点成效,每个乡镇至少要上报1-2个创新典型经验案例,区直部门有好的经验做法也可以上报,联系人:小邓,联系电话:27559733,邮箱:a27398830@126.com。

    (三)强化绩效考评。区安办将牵头对各乡镇和区直有关部门安全发展“双基”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分,考评细则详见附件,同时将安全发展“双基”提升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列为2020年对各乡镇和区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和消防目标责任制考评内容。

     

    附件:2020年安全发展“双基”提升专项行动考评细则

     


    附件

    2020年安全发展“双基”提升专项行动考评细则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考评内容

    备注

    专项整治

    深化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3

    主要根据智慧安监信息系统的得分及2020年双重预防机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打分。

    由区安办牵头对各乡镇进行考评,并采用百分制进行打分排名。

    开展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体系建设

    3

    主要根据超过2000度以上工业用电、居民用电数据的核实上报情况、将新增企事业单位纳入大排查大整治信息系统情况和大排查大整治信息系统自查、监督检查整改率情况进行打分。

    由区安办牵头对各乡镇进行考评,并采用百分制进行打分排名。

    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3

    主要根据《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19版)》中明确的47个评价项目的推进情况进行打分。

    由区安办牵头对各乡镇和区直有关部门进行考评,并采用百分制进行打分排名。

    落实重大安全生产问题领导挂钩整治

    3

    主要根据2019年未完成整改的区级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和2020年区领导挂钩整治的4个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按时序进度推进情况和建立2020年县级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库及整改推进等情况进行打分。

    由区安办牵头对各乡镇进行考评,适时对区直有关进行考评并采用百分制进行打分排名。

    报送企业联合激励惩戒“红黑名单”和执行相关制度

    3

    报送企业联合激励惩戒“红黑名单”情况,根据对“黑名单”企业集中开展联合执法活动,曝光安全生产守信失信“关注对象”、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对失信“关注对象”应采取信用提醒、诚信约谈、重点监管惩戒措施等情况进行打分。

    由区安办牵头对区直有关部门进行考评,并采用百分制进行打分排名。

    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建设

    3

    主要根据社会化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打分。

    由区安办牵头对各乡镇进行考评,并采用百分制进行打分排名。

    专项整治

    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

    3

    主要根据举办行政执法专题业务培训班,将未开展隐患自查的企事业单位、上报“零隐患”的企事业单位,作为线下重点监督检查对象等进行打分。

    由区安办牵头对各乡镇和区直有关部门进行考评,并采用百分制进行打分排名。

    提升员工安全技能

    3

    主要根据高危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打击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打分。

    由区安办牵头对区直有关部门进行考评,并采用百分制进行打分排名。

    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3

    主要根据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情况、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情况等进行打分

    由区民生保障局牵头对各乡镇进行考评,采用百分制进行打分排名。

    持续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8

    考评内容由区道安办(交警大队)自行决定。

    由区道安办(交警大队)牵头对各乡镇进行考评,并采用百分制进行打分排名。

    持续推进消防安全整治

    10

    考评内容由区消防救援大队自行决定。

    由区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对各乡镇进行考评,并采用百分制进行打分排名。

    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整治

    8

    主要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城镇人口密集区企业搬迁情况、辖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按时接入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情况进行打分。

    由区安办牵头对各乡镇进行考评,并采用百分制进行打分排名。

    持续推进房屋安全和建筑施工整治

    10

    考评内容由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自行决定。

    由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牵头对各乡镇进行考评,并采用百分制进行打分排名。

    持续推进渔业船舶安全整治

    4

    考评内容由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自行决定。

    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牵头对各乡镇进行考评,并采用百分制进行打分排名。未涉及的乡镇按其他项的得分比例换算得分。

    推进智慧用电建设

    3

    主要根据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系统的安装是否按时序进度推进等

    消防救援大队和区安办牵头对各乡镇进行考评,适时对区直有关部门进行考评,并采用百分制进行打分排名。

    二、典型案例

    10

    每个乡镇和区直有关部门至少要上报1-2个创新典型经验案例,创新典型经验案例经区安办采纳的,每个加5分。

    乡镇和部门提供,区安办统计为准。

    事故指标

    20

    ①重大事故发生情况: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此项不得分;

    ②死亡2人及较大事故发生情况:

    每发生一起较大事故扣6分,每发生一起死亡2人事故扣4分;

    ③事故反弹情况:

    事故反弹超过100%的扣5分,事故上升75%-100%(含100%)的扣4分,事故上升50%-75%(含75%)的扣3分,事故上升25%-50%(含50%)的扣2分,事故上升0-25%(含25%)的扣1分。

    最高扣满20分。

    安办统计为准。

    说明:市安办组织对各县(区)考评时,区各牵头单位要主动与市级对应牵头单位对接沟通,争取我区各个行业(领域)能够在全市考评中分值位于前列。具体对接单位有考评项涉及区安办(科技经济发展局)牵头深化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11项(标准分62分);②区减灾办(民生保障局)牵头提升防灾减灾能力1项(标准分3分);③区道安办(交警大队)牵头持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1项(标准分8分);④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持续推进消防安全整治、推进智慧用电建设等2项(标准分13分);⑤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牵头持续推进房屋安全和建筑施工整治1项(标准分10分);⑥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牵头持续推进渔业船舶安全整治1项(标准分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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