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4-0101-2020-00071
- 备注/文号:泉台管经〔2020〕3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11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产业龙头企业和高成长企业做大做强的若干意见》(泉政办〔2018〕66号)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泉台管〔2018〕189号)精神,为培育壮大产业龙头企业,我区拟落实扶持产业龙头企业和高成长企业政策。经研究,现将2019年扶持产业龙头企业和高成长企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产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对产业龙头企业工业产值首次超过10亿元、3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的,由受益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200万元奖励。
主要条件:①项目申报单位为在泉州台商投资区内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依法纳税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分支机构;②企业列入2019年省(市、区)级产业龙头企业名单;③企业2019年工业产值首次超过10亿元、30亿、50亿元、100亿元;④企业在2017年度、2018年度的产值、所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皆增长;⑤企业所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之和的增速不低于企业产值增速;⑥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补助标准:对产业龙头企业工业产值首次超过10亿元、3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的,由区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200万元奖励。
二、激励产业龙头企业快速发展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对年度工业产值超过10亿元且增速达15%以上的产业龙头企业,按当年比上年度企业新增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市、县两级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由受益财政承担。
主要条件:①项目申报单位为在泉州台商投资区内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依法纳税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分支机构;②企业列入2019年省(市、区)级产业龙头企业名单;③企业2019年度工业产值超过10亿元且增速达15%以上;④企业在2017年度、2018年度的工业产值、所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皆增长;⑤企业所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之和的增速不低于企业产值增速;⑥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补助标准:按企业2019年度比2018年度新增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
三、扶持高成长企业跨越发展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对工业产值超过5000万元且增速达25%以上的高成长企业,按当年比上年度企业新增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市、县两级留成部分的60%给予奖励,由受益财政承担。
主要条件:①项目申报单位为在泉州台商投资区内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依法纳税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分支机构;②企业列入2019年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高成长企业名单;③企业2019年度工业产值超过5000万元且增速达25%以上;④企业在2017年度、2018年度的产值、所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皆增长;⑤企业所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之和的增速不低于企业产值增速;⑥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补助标准:按企业2019年度比2018年度新增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的60%给予奖励。
四、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①企业申请报告。主要内容为企业生产经营及效益基本情况,经营范围、主要产品等;②《2019年泉州台商投资区扶持产业龙头企业和高成长企业资金申请表》;③申报企业盖章的2019年12月份《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企业报统计的B204-1表格);④纳税所在地(国、地税务部门)2016-2019年每一年度的纳税证明(应体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情况);⑤加盖工商部门印章的企业法人执照副本复印件;⑥企业项目申报承诺函;⑦《2019年泉州台商投资区扶持产业龙头企业和高成长企业资金申报汇总表》。
五、有关事项
(一)同一企业可同时享受本次申报中“鼓励产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和“激励产业龙头企业快速发展”或“扶持高成长企业跨越发展”的条款奖励,但不能同时享受本次申报中“激励产业龙头企业快速发展”和“扶持高成长企业跨越发展”的条款奖励;已享受市、区“一企一策”或同类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自愿不重复原则予以奖励。
(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扶持:一是项目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二是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委办发〔2017〕7号)、《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涉企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泉财企〔2018〕545号)和《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严防财政资金流入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的通知》(泉财行〔2018〕950号)等文件精神,项目实施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涉黑涉恶的。
(三)区科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税务局将对企业申报条件进行核实。
(四)申报单位可以到公共邮箱jm27398885@163.com(密码:27398885)下载本通知及相关附件电子版。各乡镇应认真核对申报单位提供的复印件材料的原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一份)及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于5月27日前正式行文报送至区科经局,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林诗颖(区科经局),电话:27399903
洪梓鑫(区财政局),电话:27553971
附件:1.2019年泉州台商投资区扶持产业龙头企业和高成长企业资金申请表
2. 2019年泉州台商投资区扶持产业龙头企业和高成长企业资金申报汇总表
3. 项目申报承诺函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科技经济发展局 财政局
2020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9年泉州台商投资区扶持产业龙头企业
和高成长企业资金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申请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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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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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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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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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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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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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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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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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内是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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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经营状况 |
销售收入 |
利润 |
税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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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工业产值情况 |
2018年 |
2019年 |
增长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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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缴纳情况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19年增值税、所得税之和增长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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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缴纳情况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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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励项目(请填“是/否”) |
鼓励产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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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产业龙头企业快速发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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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高成长企业跨越发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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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金情况 |
2019年税收增量 |
税收增量地方留成部分 |
申请奖励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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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
所得税 |
合计 |
增值税(区级40%) |
所得税(区级32%)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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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声明:我公司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法人代表(签名): 申报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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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园区)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2019年泉州台商投资区扶持产业龙头企业和高成长企业资金申报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2019年工业产值 |
2019年产值增速(%) |
符合的补助条件 |
2019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量 |
2019年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之和增速(%) |
企业2017年是否增长(是/否) |
企业2018年是否增长(是/否) |
三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是/否) |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量市、区级两级留成部分 |
拟补助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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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
企业所得税 |
合计 |
产值 |
增值税 |
企业所得税 |
产值 |
增值税 |
企业所得税 |
增值税(区级40%) |
企业所得税(区级32%) |
合计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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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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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值首次超过10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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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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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值首次超过30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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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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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值首次超过50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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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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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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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值首次超过100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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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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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企业产值超过10亿元且增速达1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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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成长企业产值超过5000万元且增速达2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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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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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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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项目申报承诺函
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
本企业申请台商投资区扶持产业龙头企业和高成长企业资金 万元。本企业承诺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获得的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将足额用于本项目,未参与涉黑涉恶相关活动。
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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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情况真实完整,本企业及以上名单人员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涉黑涉恶行为,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单位法人签名(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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