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4-0101-2019-00169
    • 备注/文号:泉台管经审〔2019〕18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20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关于新泉州东站站前广场及市政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时间:2019-12-26 15:16

    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司关于新泉州东站站前广场及市政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司实施新泉州东站站前广场及市政配套工程(项目代码:2019-350599-78-01-0622

    57),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泉州东站站前广场及市政配套工程。

    二、项目业主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

    四、项目性质:新建。

    五、建设期限:3年。

    、建设规模及内容:工程面积约300亩,其中站前广场约100亩,公共停车场约60亩,进出场通道约14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站前广场工程、匝道桥工程、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电信工程、景观照明灯。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281789.31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你自筹解决

    请项目业主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等许可手续,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按照基建程序报我局审批。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申请延期的,自动失效。

     

     

    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

                                                          2019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