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4-0101-2019-00059
- 备注/文号:泉台管经审〔2019〕8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22
中建(泉州)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泉州台商投资区白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二期工程设计单位邀请招标事宜的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及省住建厅、省发改委《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设计直接委托和邀请招标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建〔2015〕1号)规定,该工程项目性质经泉州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确认属城市重要地段、重要景观地区的建筑工程,项目设计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项目设计招标请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设计直接委托和邀请招标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建〔2015〕1号)执行,邀请参与投标的设计单位中,拥有国家、省级设计大师称号的设计单位或福建省龙头设计企业不应少于1家。
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
2019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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