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4-0101-2019-00045
    • 备注/文号:泉台管经审〔2019〕6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01
    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关于泉州台商投资区烽火群英荟国防体育项目一期配套文化设施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时间:2019-07-01 11:39

    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

    局关于泉州台商投资区烽火群英荟国防体育项目一期配套文化设施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实施泉州台商投资区烽火群英荟国防体育项目一期配套文化设施项目(项目代码2019-350599-88-01-037398),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烽火群英荟国防体育项目一期配套文化设施项目。

    二、项目业主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

    三、建设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

    四、项目性质:新建。

    五、建设期限:3年。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位于张坂镇山内村南侧,总用地面积约38亩,总建筑面积约128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题文化馆、文创孵化体验馆、旅游体验馆、人防配套及其它配套设施等。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1700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你局自筹解决。

    请项目业主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等许可手续,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按照基建程序报我局审批。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申请延期的,自动失效。

     

     

                                      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

                                                                2019年6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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