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关于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时间:2023-01-17 11:55

    区管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编制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在区管委会的领导下,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确定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目标,以网上公开、政府信息查阅点公开和公示栏公开为主要形式,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在区管委会网站主动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等信息共计9条,其中包括中学(小学、幼儿园)秋季招生服务范围、高中招生切线情况等。我局行政审批项目总计153项,办理依据、条件、程序全部公开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2022年办理行政审批事项287件,均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的结果公开专栏进行公开。2022年我局没有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情况在局政务公开专栏公开。深入推进部门、学校预决算公开,将资金预算安排和决算情况公开在区管委会网站政务公开专栏。2022年我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数量总17项,采购总金额1868.755万元,均通过国家、省采购网进行公示。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以来,共发布主动公开文件74份,均在区管委会网站全文电子化公开,纸质版送区档案局、区图书馆等2个信息公开查阅点。其中,教育信息44条,公共文化体育信息18条,安全生产信息8条,其他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当面申请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新条例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审查等配套措施,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是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发布规范性文件6份,按要求做好政策解读信息6条,全文电子化公开。通过对政策的解读,以浅显易懂的形式让公众了解新政策的变化。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坚持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不断提升自办新媒体“泉州台商投资区文体旅游服务中心”等平台的管理和信息发布水平,形成基本覆盖、功能完备、运行顺畅的政务新媒体服务体系。

      (四)平台建设情况

      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做好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工作,开展信息查阅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与学习培训相结合。将新条例列入重点学习培训内容和干部学法内容。强化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接受第三方评估,做到政务公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0

    3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广泛、全面。二是部分信息公布不及时、更新较慢。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2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体旅游局

      2023年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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