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5-0101-2023-00056
    • 备注/文号:泉台管教〔2023〕18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04
    【公共文化体育】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关于举办2023年泉州台商投资区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
    时间:2023-11-30 10:53

      区各中(职)小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激发全区师生爱国、爱党、爱家乡的情感,展示全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根据学年工作安排,决定举办2023年泉州台商投资区中小学生艺术节(以下简称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主题

      本届艺术节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勤学上进、志存高远、奋发成长的昂扬风采。

      三、活动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厚植爱国情怀,培养民族情感,坚定文化自信,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践行跟党走的理想追求。

      (二)坚持育人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美育特点和校园特色,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杜绝展演活动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

      (三)坚持面向全体。坚持普及性、公平性、群体性,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组织开展惠及全体学生的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艺术实践工作坊等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努力让每个学生都参与其中、享受其中,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

      四、活动项目

      艺术节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全面培养教育体系下的中小学美育综合改革实践、中小学美育教育教学改革、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等。

      五、对象和分组

      艺术节参加对象主要为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以及教师、教科研人员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其中,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以及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参展对象原则上为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学校、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对口帮扶学校的学生;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参加对象为全国普通中小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研科研单位。

      艺术节组别: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其中,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中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和以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中学生。

      六、活动安排

      (一)各校开展活动阶段

      2023年11月至12月上旬,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面广的艺术活动,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

      (二)区级评选阶段

      1.2023年12月上旬,将组织专家对艺术表演类节目进行评选。选送优秀节目参加市级初选;

      2.2024年3月上旬,将组织专家对艺术作品、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进行评选。

      (三)市级评比阶段

      区级将选送优秀节目、优秀作品参加2024年市中小学生艺术节评选。

      七、奖励办法

      本次中小学生艺术节根据比赛项目设置相关奖项。

      (一)学生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各项目按组别分设一、二、三等奖。

      (二)指导教师奖:艺术表演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艺术作品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

      八、组织管理

      (一)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本届艺术节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活动经费,按照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相关资源,增强活动实效。

      (二)各校要抓住艺术节活动的契机,营造格调高雅、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力戒形式主义。

      (三)各校要制定艺术节活动的实施办法,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及时公示、公布评选结果,自觉接受监督,保证活动的严肃性、公正性。

      (四)各校要加强宣传,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艺术节活动的特色和亮点,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比赛相关要求

      2.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比赛方案

      3.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比赛要求

      4.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

      5.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

      6.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代码说明

      7.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表演类报名表

      8.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汇总表

      9.艺术表演类名额分配表

      10.艺术作品类名额分配表

      11.中小学艺术表演节目报名汇总表

      12.中小学艺术作品报名汇总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

                                                  2023年1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比赛相关要求

      一、学生艺术表演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共5项。

      1.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6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需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为中国作品),现场比赛无扩音设备,总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

      班级合唱:演唱班级须是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仅限中小学甲组),人数不超过50人(含指挥和伴奏),指挥和伴奏应为本校教师或本班学生。每个班级可演唱两首歌曲(其中至少一首为中国作品),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20至36人,鼓励原创,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4.戏剧节目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5.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

      二、学生艺术作品类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每幅艺术作品均需提交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Word版,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三、报送要求

      (一)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和同一件作品的创作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

      (二)艺术表演类,同一学校或校外教育机构在同一类项目上只能报送1个节目,不同项目可兼报;艺术作品类,同一学校或校外教育机构艺术作品类的每个项目(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只能报送2幅(组)作品,不同项目可兼报。

      (三)报送要求

      1.艺术表演节目报送视频。视频采用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组别)”命名,例:振鹭于飞(中学甲组)。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县(市、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

      2.艺术作品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同时报送。原件不可装裱(不可装框、轴),可按惯例在作品正面或背面署名。须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种类、作者姓名、年龄、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一律用铅笔写),并另附创作说明(Word版)。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

      (四)报送时间

      1.艺术表演节目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艺术表演视频材料、报名汇总表(附件11)报送到邮箱tsty27559632@163.com。

      2.艺术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25日,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艺术作品报送材料、报名汇总表(附件12)电子版报送到邮箱tsty27559632@163.com,纸质版送至局体育科,联系人:陈云腾27559632。

      (五)艺术作品不退还作者。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六)报送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时,各单位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学校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附件2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是一项群体性、体验性、互动性、实践性的美术类现场展示项目。

      一、内容

      工作坊应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展示具有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教育特点的优秀传统文化艺术项目,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陶艺、创意制作等。所选项目要便于展示学生集体艺术实践活动的过程和成果,便于现场体验互动,便于交流推广。

      二、要求

      各学区确定1-2个展示项目,其他中小学确定1个展示项目参加区级评选。每个项目可由1所学校单独展示,也可由2—3所学校联合组队展示,每个工作坊参展人数共16人。每个获推参加省赛现场展演的工作坊项目将分两批先后展示,每批学生6人(原则上应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带队教师2人。

      三、报送办法

      工作坊以视频方式报送,报送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28日,报送邮箱:tsty27559632@163.com。申报材料包括工作坊方案报送表(附件4)和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采用MPG2格式)。

      四、展示办法

      入围参加全省现场展示的工作坊由组委会统一提供展位和基础平台,每个展位尺寸为6米(长)×4米(宽)×2.2 米(高),展位内的平台包括数量一定的展台、操作台和座椅组合,展位和平台的具体布置由各参展队伍负责,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3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是一县(市、区)、一校基于美育改革实践,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形成的具有引领性、突破性、示范性的做法、举措和经验。

      一、内容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重点征集如下几个专题内容的优秀案例。

      1.全面培养教育体系下的中小学美育综合改革实践

      2.中小学美育教育教学改革

      3.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

      4.中小学各学科美育资源开发与整合运用

      5.美育基础薄弱学校帮扶机制构建

      6.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构建

      7.美育协同育人机制与保障机制构建

      8.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

      9.校园文化环境育人实践

      10.美育评价制度改革与“美育进中考”探索

      11.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

      12.书香墨香校园建设

      二、原则

      1.真实性。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和人民需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2.创新性。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为推进中小学美育改革发展进行积极探索,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3.实效性。对中小学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4.典型性。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单位部门、学校和同行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报送

      (一)内容要求

      案例一般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案例摘要3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5000字。

      (二)格式要求

      1.A4纸张,上边距3.8厘米,下边距3.2厘米,左边距3.5厘米,右边距2.5厘米。

      2.正文主标题居中排,使用华文中宋二号字。主标题的段后距设为0.5行。副标题另起一行,使用破折号加宋体小二号字如:“——******”。

      3.正文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一、”。二级标题使用楷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一)”。三级标题使用仿宋三号字,序号使用三号Times New 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点如:“1.”。

      4.正文使用仿宋三号字,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设置为 1.5倍。正文须配5-10幅插图,图片下方附50字以内说明,须注明拍摄者。

      (三)报送要求

      各学区报送至少2个优秀案例,其他中小学每校报送1-2个优秀案例。须报送《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附件5)和《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汇总表》(附件8),报送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25日,报送邮箱:tsty27559632@163.com 。

     

    附件4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

      参展县(市、区)名称

      (限1县)

     

      展示项目

      (限1项)

     

      参加学校

      (请填写全称)

     

      指导教师姓名

      (不超过3名)

     

      设计思路、展示内容和特色描述:(不少于800字)

      展区设计方案:(可另附设计图稿)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盖章)

              

      联系人:                  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座机和手机):                       电子邮箱:

     

    附件5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申报书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案例代码

      (见附件6

      案例题目

       

      报送单位

      (请填写全称)

     

      案例简介(限300字以内,可另附页)   

      

      

     

    附件6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代码说明

      一、地区代码(第1、2位)

      福建省:23

      二、案例类别代码(第3、4位)

      全面培养教育体系下的学校美育综合改革实践

      01

      学校美育教育教学改革

      02

      学校美育教师队伍建设

      03

      各学科美育资源开发与整合运用

      04

      美育基础薄弱学校帮扶机制构建

      05

      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构建

      06

      美育协同育人机制与保障机制构建

      07

      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

      08

      校园文化环境育人实践

      09

      美育评价制度改革与“美育进中考”探索

      10

      说明:案例代码由以上地区代码和案例类别代码构成。例如:北京市某区申报校园文化环境育人实践的案例,代码为1109;福建省某中学申报各学科美育资源开发与整合运用的案例,代码为2304。

     

    附件7

      2023年泉州台商投资区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表演类报名表

      参赛单位名称(全称)

     

      县(市、区)/市属

       

      联系人

      及联系电话

     

      参赛项目

      节 目 名 称

      参赛人数

      时长 

      指导老师 

      (根据人数要求填报)

      参赛选手姓名

      (合唱/班级合唱/小合唱/合奏....)

             

      县(市、区)教育局、

      参赛单位意见

      (参赛单位盖章

      (所属教育局盖章)

      备注:1.参赛选手确认本表格所填资料属实,如有虚假,取消参赛资格。

      2.指导老师必须与参赛选手同一学校。

      3.本表需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和所属教育局审核盖章后方能成效。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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