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Z13105-0101-2022-00015 | 主题分类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机构 | 教育文体旅游局 | 文 号 | 泉台管教〔2022〕43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2-04-20 | ||
标 题: | 【公共文化体育】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关于开展申报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公共文化体育】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关于开展申报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的通知 |
各乡镇综合文化站:
为进一步建设规范化、专业化的传习机构,建立民间传承、专业传承、学校教育传承相结合的传承体系,经研究,拟开展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以下简称“区级非遗传习所”)申报评审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传承的项目是区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2.有区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有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3.有相对固定的教学、排练、制作或展示的场所;
4.经常性开展传习授徒活动,确实起到培养后继人才的作用,传承工作具有示范意义;
5.有必要的经费保障。
二、申报程序
1.意愿申报并符合条件的单位按要求填写《泉州台商投资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申报表》,向各乡镇有关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各乡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审,提出审核意见和推荐名单报送到区教育文体旅游局。
3.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进入评审程序。
4.区教育文体旅游局组织区级非遗传习所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提出第一批区级非遗传习所建议名单。
5.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对建议名单进行公示。
6.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和公示结果,审定第一批区级非遗传习所名单并予以公布。
三、申报材料
申报泉州台商投资区区级非遗传习所,须提供下列材料:
1.泉州台商投资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申报表;
2.提供近一年来传习活动及传习所照片各3张;
3.传承人和传习所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介绍;
4.其他有助于说明传习所的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档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非遗传习所是通过非遗传承人的教、帮、带、传等活动有效保护、传承、传播、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机构和平台。各乡镇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非遗传承人、项目保护单位、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申报、推荐。
(二)做好信息公开,履行告知义务。在申报工作中,应详细告知申报单位非遗传习所所承担的工作职责等事项。
(三)严格审核,保证材料质量。各乡镇有关单位要坚持标准、择优推荐、公正合理,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准确。凡不符合申报条件、材料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进入评审程序。申报材料请于2022年5月31日前报送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文广旅游科,行政办公大楼306室。
联系人:朱丽琼 电话:0595-27398857
邮箱:ts27398857@163.com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办公大楼306室
附件1:泉州台商投资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申报表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
2022年4月20日
附件1
泉州台商投资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申报表
申报单位
填表时间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 制
单位名称 |
|
法人类型 |
£企业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 £其它 |
|
|||||||||||
成立时间 |
|
法人代表 |
|
|
|||||||||||
传承项目名称 |
|
项目级别 |
|
|
|||||||||||
联系人 |
|
职 务 |
|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
|||||||||||
通讯地址 |
|
邮编 |
|
|
|||||||||||
申报 单位 情况 简介
|
|
|
|||||||||||||
从业 人员 情况 |
数量 |
代表性传承人 |
|
重要传 习对象 |
|
|
|||||||||
主要成员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传承人级别 |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开展非遗传承展示活动场所面积(平方米)及情况介绍 |
|
||||||||||||||
保存的实物、资料 |
(实物指与非遗相关的工具、道具、器具、代表性作品等;资料主要指原始记录资料及在调查中形成的文字、图片、声音、影像等。)
|
||||||||||||||
近五年传习所资金投入情况 |
2017年总额 |
|
财政拨款 |
|
自筹资金 |
|
|||||||||
2018年总额 |
|
财政拨款 |
|
自筹资金 |
|
||||||||||
2019年总额 |
|
财政拨款 |
|
自筹资金 |
|
||||||||||
2020年总额 |
|
财政拨款 |
|
自筹资金 |
|
||||||||||
2021年总额 |
|
财政拨款 |
|
自筹资金 |
|
||||||||||
近五年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性宣传情况(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
(包含参与非遗的展览、展示活动及各种形式的群众性节日活动、参与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的公益性宣传、对外文化交流等活动情况,填报要体现活动具体时间、地点信息。)
|
总体 工作 目标 |
|
||
保障 措施 |
|
||
五 年 计 划 |
年度 |
措 施(传习活动计划) |
预期目标 |
|
|
|
|
|
|
|
|
|
|
|
|
|
|
|
|
|
|
|
生 产 创 作 情 况 |
生产创作(造)数量、产值等情况 |
(传统美术、技艺类填写年产量及产值)
|
产(作)品或人员获奖情况
|
|
|
乡镇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教育文体 旅游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区直有关部门联合承办 访客数总量: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办公大楼 电话:0595-27551000
网站标识码3505000061 闽公网安备 35051902000102号 闽ICP备1020804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 0595-27559633、xck2755963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