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12-31 09:29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台商投资区公众信息网(www.qzts.gov.cn)查阅。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综合科联系(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办公大楼6楼),邮编:362122,电话:27398830,电子邮箱:fjqztshbj@163.com)。

      一、总体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作用,分工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等工作,督促按照规章制度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和程序,并做好材料送交、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信息更新等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通过泉州台商投资区政府门户网站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其中:1、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2、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3、重大建设项目信息1条;4、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1条;5、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条;6、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条;7、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1条;7、其他类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篇章,并通过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判例,以案释法,加强全体干部法治思维。全年收到政府信息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泉州台商投资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涉农补贴、水利和环境保护专栏,优化信息归纳,为群众集中查阅相关信息提供便利。积极落实上级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梳理以我局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全部规范标注有效性,并转入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定期向档案馆、图书馆报送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文件查阅畅通。优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将我局线上、线下公开渠道全部纳入指南中,为群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全面指引。

      (五)监督保障

      积极参与区里召开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增强专业能力。对我局涉及的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组织相关科室进行研讨交流,并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推动落实,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距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重点工作推进和重要项目实施公开不及时,整体公开内容更新较为缓慢,信息公开的效率仍需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分类不够具体,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将落实专人负责分类收集工作动态,总结归纳相关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针对性地改进和提高。

      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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