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2 11:34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台商投资区公众信息网(www.qzts.gov.cn)查阅。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综合科联系(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办公大楼6楼),邮编:362122,电话:27398830,电子邮箱:fjqztshb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工作机制建设。我局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日常办事机构,专人负责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规范公开本部门政务信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的质量。加强“台商河长”政务微信公众平台建设,2021年度共发布信息224条。

      (二)明确工作制度。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根据不同时期我局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逐步制定相关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拓展公开渠道。我局充分利用、发挥现有平台作用,提高优质社会服务,同时还利用简报、微信公众号等公众媒体,大力宣传我局信息的新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各科室对政务公开的认识和学习不够到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在草拟文件时,对文件的公开属性把握不够准确,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不准,特别是对非公文类是否公开,难以确定,较难把握。

      2、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梳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内容,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点推进重点信息公开、专题专栏等政府信息公开,着重加强对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信息的配套解读工作。

      3、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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