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11-0101-2025-00002
- 备注/文号:泉台管农环〔2025〕1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04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闽绿办〔2025〕1号)和《泉州市林业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泉林综〔2025〕7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我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统筹部署安排
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是推进国土绿化的有效途径,是传播生态文明理念的重要载体,是打造青山常在、绿水常流、空气常新绿色生态家园的必然选择。各乡镇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义务植树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三绿”并举,“四库”联动,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义务植树活动计划,研究谋划、广泛动员,节俭务实、强化保障、精心组织开展好今年第47个“3.12”植树节各项活动,推进义务植树提质量、上水平,迅速掀起春季绿化造林和全民义务植树热潮。
二、宣传发动,引导全民参与
春季是义务植树集中宣传期和活动集中期,各乡镇要围绕“全民植树增绿 共建美丽福建”主题,以植树节、国际森林日等重要节点为契机,持续广泛宣传义务植树的法定性和尽责形式,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义务植树的浓厚氛围。要创新宣传手段,通过设计制作义务植树短信、海报、倡议书、宣传片、短视频、公益广告等形式多样的公益宣传产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视频号、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讲好绿色故事,树好植树典型,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义务植树活动,争做绿色生态文明的倡导者和宣传者,使植绿爱绿护绿成为社会风尚。
三、丰富形式,创新推动落实
(一)精心策划推进。各乡镇要认真对照《全国义务植树尽责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的8类尽责形式,立足实际、挖掘特色,拓展和创新“直接参加绿化劳动”和“间接履行植树尽责”等多种尽责形式。要提前谋划好活动的设计策划、对外发布和组织实施,方便公众“一键”参与。
(二)拓宽活动路径。要做好义务植树组织实施工作,把义务植树与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相结合,全年不间断开展党政军民义务植树,种植纪念树、主题林、管养林木绿地、认捐认养古树名木等各类特色活动,进一步增加城乡绿量,提高绿化档次,改善城乡生态和人居环境。
四、据实统计,科学评价成效
各乡镇3月28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至我局。我局将对活动开展情况据实开展成效评价,适时以适当方式晾晒阶段性活动成果。
联系电话:27399910,电子邮箱: qztstzqnlsj@163.com。
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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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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