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11-0101-2023-00019
- 备注/文号:泉台管农环〔2023〕9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29
现将《全区林业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区林业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林业局的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化解林业系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健全风险隐患防控机制,根据《全市林业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要求,从即日起在全区林业系统范围内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66条细化措施以及我市75条细化措施,全面落实林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及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积极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2.0版本,围绕行业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摸清并动态掌握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加大整治攻坚力度,强化督导检查,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内容
(一)突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全
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推动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并持续运行提升,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在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研究组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刻吸取国内外典型事故教训,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有关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部署开展自查自改,组织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期限和应急处置方案,实行闭环管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2.明确责任分工和定期指导检查。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行动任务清单,根据本经营单位性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并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
3.组织开展动火等危险作业隐患排查整治。深刻吸取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加强危险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落实有关操作规程,全面排查整治动火作业人员资质、持证情况,动火作业报备情况。坚决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必须做到无资质不作业,无报备不作业,无证件不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组织开展外包外租等经营活动排查整治。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针对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承包承租方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资质,双方是否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或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5.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根据本单位事故风险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应急处置措施和自救互救技能。演练后应及时总结评估,完善应急处置流程,确保演练的质量和效果,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紧急避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切实提升发现问通、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各乡镇要加强对林业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对涉林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1.加强监管培训。要充分利用经营单位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加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检查事项等专业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2.建立倒查机制。要建立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工作推进和事故防控不力、工作措施落实不及时、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视实际情况进行约谈、通报、挂牌督办,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3.确保监管效能。可通过“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检查、交叉互检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检查,也可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化手段加强行业内外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和沟通合作。针对重点难题,要积极组织有关专家对林业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重要领域、关键环节进行帮扶指导。
(三)聚焦林业安全生产重要领城、关键环节,认真细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1.营造林生产。重点排查植树造林、森林抚育、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营造林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包括是否建立安全组织体系,是否完善营造林安全制度,是否对营造林技术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对大型施工机械作业进行安全管理,是否存在层层分包、转包现象,是否规范化学农药管理等。
2.木材采运。重点排查木材采集、装车、运输、贮木等重要环节的安全隐患,包括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制定完善相关应急预案,采伐、运输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规程,采伐现场是否配备专门安全管理员,装卸车时是否保持安全距离,运输车身是否安装安全防护网加固,运输途中是否超载超速,木材堆块仓库是否存放易燃易爆品,仓库内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
3.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场所。重点排查有关场所现有条件、安全和卫生设施、野生动物种源、养殖单位证照、谱系档案、经营台账、野生动物防逃逸设施和技术、警示提醒、应急方案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督促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防措施。
4.木材加工。重点排查林业系统所属所辖木材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生产加工流程、木材锯台加工设备、安全生产环节、木材料堆放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包括是否符合厂房建筑耐火等级,是否将生产区、木材堆场、行政管理区、生活区分区布置,是否严格落实粉尘车间电焊作业动火审批手续,是否在粉尘作业区使用防爆电器设备设施,是否配备消防灭火器具,是否加强用电线路安全管理等。
5.林业危险化学品。全面排查各类林业危险化学品数量,实行分类分级管理,重点检查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存储、运输、使用、销毁危险化学品情况,包括是否建立专项管理台账、完善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
6.消防安全。重点排查办公院区、办公大楼、办公场所、施工场地、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场所、食堂宿舍等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包括是否更换过期消防设备和器材,是否检修燃气设备和管线,是否加强老旧用电线路和燃气管道的维护和改造,是否重点整治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电气焊作业、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安全隐患。
7.外业工作。重点排查是否完善本单位外业工作安全制度、标准和应急预案,包括是否开展外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紧急避险训练,针对不同地区外业工作,确认自身身体情况,带好自身防护装备,配带实用通讯装备,密切关注天气预报,提前进行安全风险预判,选择有经验、熟悉当地地形环境的向导陪同,禁止单人野外作业,充分做好外业工作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三、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级各单位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底前)。结合本地实际落实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细化明确重点检查事项,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改阶段(2023年7月底前)。林业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
(三)监督检查阶段(2023年11月15日前)。各乡镇要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所属所辖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局工作指导组将不定期开展工作督导检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梳理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推选行业内典型经验、典型做法,加强在行业内部学习借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其他事项
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林业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成立专项行动专班,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工作机制,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调整完善排查整治内容,精准有效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请各乡镇于2023年5月30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6月起每月30日前报送附件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8月4日、12月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电话:27399910,邮箱:qztstzqnlsj@163.com。
附件:林业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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