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11-0101-2022-00032
- 备注/文号:泉台管农环〔2022〕93号
- 发布机构:圈住台商投资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15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闽农建函〔2022〕932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前期摸底调查,现下达我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责任到位
高标准农田项目改造提升(农田连片整治)考评结果及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市对县、区年度粮食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以及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列入区级整镇推进工作成绩参与推荐年度市级乡村振兴整镇推进典型示范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特色乡镇的主要依据。项目考评在排名末二位的乡镇,要向区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分析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衔接到位、工作落实到位,采取切实管用的措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
二、主要建设内容
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重点在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和建后管护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有效提高耕地地力和质量。项目主要安排在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合理安排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打造高标准农田升级版。改造提升项目选址不受已立项实施、已上图入库条件限制,但要避开非耕地。新建项目在选址规划设计时,要有效避开非耕地和与已上图入库项目区重叠。
三、建设形式
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实施。
四、财政投入
(一)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财政补助标准2400元/亩。
(二)2023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农田连片整治)在财政补助标准2400元/亩基础上,努力争取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农田连片整治“以奖代补”奖励金,项目按照3300元/亩标准组织建设方案设计,超出财政补助的资金将从历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节余的资金统筹安排。
附件:泉州台商投资区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解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15日
(联系人:王良金 联系电话:13850706547)
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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