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11-0101-2019-00039
    • 备注/文号:泉台管环土〔2019〕38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28
    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关于调整下达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
    时间:2019-11-28 09:10

    洛阳镇、张坂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泉农综2019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各乡镇实际情况,经前期摸底调查,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给予调整下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到位。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各级政府粮食安全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列入大督查范围乡镇务必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衔接到位、工作落实到位,采取切实管用的措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

    二、主要建设内容。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重点在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和建后管护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有效提高耕地地力和质量。允许项目地块因地制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工程措施和投入比例。坚持绿色发展,按照“少硬化、不填塘、慎砍树、禁挖山”的要求,因地制宜构建生态沟渠、道路和塘堰湿地系统,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三、资金补助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资金补助标准1600元/亩;新增耕地省级资金补助标准15000元/亩。

     

                           

    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

                                   2019年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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