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11-0101-2019-00030
- 备注/文号:泉台管环土[2019]32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16
关于做好地下水地质环境监测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0-16 12:48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地下水地质环境监测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8】510号)印发给你们,请张坂镇和洛阳镇安排人员对辖区内所有的地下水地质环境监测点的监测井、保护筒及其他辅助设施进行定期巡查和保护,并按时填写“地下水地质环境监测站点看护记录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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