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网站(www.qzts.gov.cn)查阅。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办公大楼,邮编:362122,电话:0595-27396608,电子邮箱:qz27396608@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依照《条例》《办法》,以深化政务公开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1.我局政务公开门户网站依托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综合利用政务公示栏、户外电子屏、宣传板、单等各种形式向群众公开,多渠道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公开机构设置组成、主要职能、服务范围、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办公地点、便民服务电话、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工作纪律及联系方式和举报投诉途径等,公开工作制度、行为准则、服务标准、服务承诺、违诺责任追究及处理办法,行政执法处罚标准依据公开,本系统、本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公开的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公开。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分别在市规划局网站进行电子公示,报纸、区行政服务中心、乡镇政府公示栏进行进行纸质公示。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4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受理回复政府信息依申请8条。
1.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规章制度,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做好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进一步明确各领域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并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及时更新和定期审查。将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各地、各部门拟制公文时要明确公开属性,拟不公开的须说明理由。
2.做好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我局切实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在起草政策时,坚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同步组织安排解读工作,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发布解读文件,对于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进一步健全网上舆情监控和处置机制,密切关注网上舆论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注,解疑释惑,做好舆情回应工作。
3.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我局切实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建立公开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积极构建“一报一台一网”,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借助电子政务平台公开信息平台泉州台商投资区政务网站(http://www.qzts.gov.cn)、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外面和局政务党务公开栏、《今日台商投资区》、中国住房网等媒介平台,公开发布我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工作最新动态和法律法规办事指南等相关信息。
4.全面配合上级清理整合政务热线电话。我局严格按照《福建省12345便民服务平台监督管理办法》(闽政办〔2016〕179号)中的便民服务专线清单,配合上级把各类便民服务诉求专线电话整合到12345热线电话。
(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典型做法
1.明确责任、细化任务。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所有新形成的主动公开文件全部向社会公开。
2.规范流程、提高效率。为保证信息公开的运行效率,我局将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结合起来,防止保密审查与信息发布脱节。一是信息产生时即明确公开类型。在起草公文时便注明该信息是否应当公开。对拟公开的信息由承办人员提出具体意见后,通过内部系统提交发文科室审查。严格监督公文流转,把关公文公开属性,将主动公开信息进行登记汇总,及时报送区档案局,以便查阅。二是利用我区OA系统开发政务公开审批模块,实现信息公开前审查全程在线审查。
3.建设平台、共同维护。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强化政府网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扩大公开覆盖面,全区各公开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约建设,统一展示。
4.开展培训、提高水平。聘请法律顾问就依申请公开、重点从法律法规层面上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进行讲解,通过业务培训会加强各业务科室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升我局政务公开服务意识和工作水平。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成效
1. 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为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改革精神,2020年共进行了2轮区级权责清单调整和2次权责清单公示工作,调整权责事项250 项,重新梳理调整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250项,缩减审批时限64天,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入驻实体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开展服务,建设工程权责清单主要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公示。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一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我局包括一个机关单位和五个事业单位,按照部门预决算要求的格式和规定时间内予以主动公开,具体于2020年1月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统一专栏公开2020年部门预算(含所属单位预算),并于2020年7月公开2019年部门决算(含所属单位决算)。预决算信息公开在公开内容完整性、细化程度等方面实现了部门预决算公开口径的统一化、规范化和及时性。(1)保障性住房领域。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符合我区的政策性文件,并于每年及时公布在区门户网站,如:《泉州台商投资区关于鼓励被征迁人区内购买商品房奖励措施》、《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资格联合审查机制的通知》、《泉州台商投资区关于保障性住房受理工作的公告》、《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等共计4条。按时发布保障房的建设计划、建设进度、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2)政府采购领域。我局坚持所有采购项目都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公告、实施采购,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在2019年信息公开做法的基础上,全面梳理采购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做到“全范围公开”和“全流程公开”。2020公开政府采购38条。
3.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工作。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我局所有审批事项的办事程序、材料清单、办理流程、办理依据、审批时限等均在福建政务服务网公开,方便市民查询使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城乡规划法》要求,我局建立了建设项目规划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法制等部门的内部监督和专门监督。通过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网站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均向社会公开。(2)逐步增加“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事项。我局根据《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泉台管办〔2020〕62号)要求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2020年11月,根据省“五级十五同事项梳理”要求我局共梳理行政许可183项,其他行政权力、行政确认及公共服务事项67项,压缩33项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提升“一趟不用跑”事项230项,剩余事项均达到“最多跑一趟”。多项措施先后推行,目前正初步完成“一趟不用跑”办事理念。
(四)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1.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局综合科统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做好局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并负责各科室、事业单位的指导、推进、协调、监督工作。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明确各科室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进一步落实规章制度。我局坚持从抓制度入手,构建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制度,对政府信息需经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科室等多方审核后方可公开,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的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82 |
+1 |
75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7 |
+10 |
2496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30 |
+18 |
231 |
行政强制 |
25 |
0 |
127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8 |
3985054 |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8 |
0 |
0 |
0 |
0 |
0 |
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对照上级的相关要求及群众的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还需深化。三是政策解读的质量不高,方式方法单一,创新性不足。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提高业务水平;按照区公开办的要求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主动解疑释惑,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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