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3-0101-2025-00001
- 备注/文号:泉台管建〔2025〕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转发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02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首批泉州市闽南传统建筑技艺传习所名单的通知》(泉建名城〔2024〕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贯彻落实,高度重视闽南传统建筑营造技艺的发掘和保护,积极发挥“名匠带头、传习引领”的作用,鼓励更多年轻匠人投身到弘扬、传承闽南传统建筑营造技艺工作中来,推动技艺传承,绵延古建辉煌。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2025年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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