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3103-0101-2023-00006
    • 备注/文号:泉台管建函〔2023〕3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12
    关于惠安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059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3-05-12 16:37
     郑向阳等3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对百崎乡回族郭用锡等华侨故居进行保护,弘扬华侨文化促进一带一路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场沟通协调。4月14日百崎回族乡向我局提出协办意见,后海村郭用锡等华侨故居9栋村民祖厝,其中2栋已翻建5栋已部分倒塌,2栋主体完整5月8日我局工作人员到百崎乡后海村与代表进行面对面沟通,了解到后海古街已进行过一轮环境整治,并取得一定成效。期间倾听代表们的意见、想法,共同探讨后海村老旧建筑资源及古街保护和环境整治问题。

    (二)历史建筑复核。2017年福建省住建厅委托华侨大学对我区的历史建筑资源进行普查并提供详细的历史建筑建议名单,建议名单中百崎回族乡16处,其中后海村4处2020年我区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省厅提供的历史建筑建议名单进行复核,其中百崎回族乡推荐5处,含后海村推荐2处,但其中无包含郭用锡等华侨故居

    二、存在问题

    (一)后海村古街具备历史建筑保护元素的建筑较少,较多建筑风貌已发生改变,部分建筑或倒塌或已翻建。

    (二)部分群众对于老旧建筑的保护意识还不强,仅从经济利益上来思考问题,主动保护积极性不高。

    (三)后海古街作为曾经的商贾聚集地,虽然历史悠久,但根据要求距离申报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还有距离。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谋划闽台乡建乡创项目,积极走乡村振兴道路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闽台乡建乡创合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村〔20228号)及《中共福建省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乡村振兴实施专项方案》泉台委振兴办20236号)相关规定,充分结合古街传统元素,百崎乡牵头组织对后海古街进行保护,以环境整治为主,单体保护为辅,村委会主动参与,区直部门下乡指导,整合环境整治、农房建筑风貌提升、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文化创意等各类乡村振兴资源,委托台湾建筑师团队谋划乡建乡创陪护式”项目,积极走乡村振兴道路届时,我局将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补助资金

    (二)列入百崎乡集镇整治项目盘子,积极改善人居环境

    我区出台《泉州台商投资区乡村建设风貌提升行动方案》,百崎乡已于2021年和2022年连续两年开展集镇环境整治并取得一定成效,整治项目包括后海村惠东南干渠整治、百花巷道路提升、下埭村环村路整改、郑和渠整治、里春村乡葬路路段整治等。后海村主动谋划生成整治项目清单,纳入2024年百崎乡集镇环境整治盘子,由百崎乡整合全乡集镇整治项目后上报区级,向上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历史建筑保护意识

    依据《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属地乡镇要负排查和保护责任,村委会要负具体巡查和报告责任。并要求要列为保护建筑的需征得权属人同意,后海古街的老旧建筑基本属于私产,许多权属人均已远居海外,主动保护有一定难度,百崎乡和后海村委会要先从保护开发资源的角度出发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提高后海村民保护老旧建筑的意识,全方位保护古街建筑和古街风貌。

     

    领导署名:吴志锋

    人:刘越颖

    联系电话:0595-27392220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2023512



    抄送:惠安县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区党工委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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